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拥有新的宅基地。
  
    没有经过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无论是建在哪里,拆迁时都得不到补偿。
  
    二、以下四种“一户多宅”是合法的,理应予以确权:
  
    1、 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
  
    2、 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已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成员)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3、 宅基地合法买卖(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同村村民之间符合法定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是允许的。在农村很常见,比如符合分户建房条件,就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批不下来,有人就选择购买本村的宅基房进行翻新或加盖,那么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物权法》第155条等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那么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
  
    (3)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
  
    (4)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才有效。
  
    4、 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基于管理部门衔接造成的一户多宅应当予以确权。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户多宅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另行建房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提高同时也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一)...


·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
       土地使用证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证明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呢?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的界限图及契税缴纳证明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是怎样的? 不管是什么企业转让股权,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缴纳以下费用。 一、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金: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种的征免规定: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房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种不相同的权利。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不仅要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手续,还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因为房屋的物权和房屋所在的土地的物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需要区分转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学习。 一、两...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有哪些标准? 一、开福区拆迁征地补偿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水田,一类补偿2600元/亩 ,二类2210元/亩;专业菜地,一类6500元/亩,二类5460元/亩;专业鱼池,一类4420元/亩,二类3770元/亩;旱土,一类1820元/亩;水塘水库,一类260...


·农村的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偿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年限 农村宅基地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此宅基地无年限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无偿收回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偿收回...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土地共有...


·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
      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对于分给农户的宅基地,一般是允许农户修建住宅的。但随着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户在修建房屋的时候往往会建成那种小楼房的形式,此时就会将其中的一些出售。那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离婚后土地怎么分配
      离婚后土地怎么分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我国实行的土地承...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
      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房地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分为房产与地产两大部分,房产往往是普通家庭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来的,而地产主要指土地使用权。众所周知,房产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那么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处理?这往往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