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中止的判罚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必须对犯罪中止的适用条件进行认定后作出处理,但如果对犯罪中止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不符合犯罪中止条件的,则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判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 一、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 不以犯罪论处不属于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追责条件。 如:《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洗钱罪与很多犯罪都是存在相似之处的,这也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洗钱罪,这样就容易定错罪,发生冤假错案。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的是关于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的不同之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的危害
      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书上,经常可以看见“远离毒品”的提示标志,但是很多人对此并没有在意,吸毒的人特别多,而且有些明星因吸毒自毁前程。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 仅仅是吸毒,并不构成犯罪,这是违法行为。根据《治...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
      强奸罪的客体如何认定的?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3、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侵权行为、损害自己利益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我国刑法主要来解决的是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一般来解决对社会有严重损害的案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那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这就有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那么,绑架罪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绑架罪能判多少年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
      一、报请逮捕案件能否改变罪名批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刑法》中规定抢劫罪是多少条
      抢劫罪属于我国八大暴力犯罪中的一种,并且也是犯罪率比较高的一种。而在《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其中最高可以对行为人直接判处死刑。不过具体来说,《刑法》中规定抢劫罪是多少条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法》中规定抢劫罪是多少条 根据...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


·销赃罪的立案标准?
      在我国,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来的财物,但是仍然帮忙出售犯罪得来的财物的行为,或者明知是通过违法得到的,但是仍然低价买来自己用或者低价买来然后高价卖给他人,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的行为,都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就是一种销赃行为。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入室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对强奸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其实际的犯罪情节与造成的损害结果,选择适当的量刑范围。但是需要注意入室强奸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量刑情节,因此对于入室强奸的处罚是按照一般强奸行为的处罚进行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强奸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传统犯罪,在我国刑事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