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返还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借款人)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即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购房者(借款人)或银行还必须再通过法定程序提出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的主张,才能解除贷款合同,只有贷款合同也解除了,剩余贷款本息才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购房者仅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与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效力就依然存在,购房者(借款人)就仍应向银行还款。因此为了更方便地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累,而且考虑到银行的贷款是实际划拨给开发商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直接规定按揭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利息直接返还给银行。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总之,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建立的买卖关系,然后和银行之间建立的这种贷款关系,这两种关系是相互不瓜葛的,但是如果法律支持业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是有义务返还之前当事人已经支付的房款的。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利息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个人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范本 样板房室内软装设计及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阳富春玫瑰园 样板房内的软包购买及安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按软包施工图和承包范围内实行统一购买、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在没有...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物业法这一法律条文,意思最为接近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3年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至今仍在执行,各省、自治区及地级市也专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适应地方的更具体的规定。1、关...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


·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现在人们对于房子越来越看重,房子的价格也十分昂贵,现在房屋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许多人关注房子产权问题,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由于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就不可避免的要交纳一定的税费。但很多购房者却不清楚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的税费,导致事先准备不充分,影响到了过户问题。那到底法律中规定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交纳多少的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
      大多数人购买房屋时都会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不过,安置房由于房价相对于商品房来说更低,也受到不少购房者的欢迎。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买卖。那么,郑州安置房可以买卖的条件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郑州安置房可以...


·养牛场房被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牛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方是出租人,而另一方则就是承租人了。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一方是出租人,而另一方则就是承租人了。只有在双方就房屋租赁协商达成了一致之后,才能建立房屋租赁关系。而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其中房屋租赁时候出租人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时候出租人要注意什么 (一)要核实...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


·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问题是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这个经济发达 ,房屋供大于求的时代。 许多人在有许多钱的情况下要么选择投资要么就选择了买房 , 所以房屋买卖问题也就成为了国家不得不重视的一个问题。 为正确解决一些相关问题 ,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