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不一定必须要还的,因为只有确定是夫妻一起花费产生的账单才需要由双方一起还,就算对方死亡也需要让另一方继续还款直到还清为止,但是如果是死者生前自己欠下而与另一方完全没有关系的就不能让对方承担责任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的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而不应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拓展资料根据以上法律可知:1、意外事故死亡可用赔偿款偿还欠款:如果是持卡人是意外事故死亡,比如车祸、医疗事故等,持卡人肯定会得到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持卡人还款,银行可能收回还款。如果家属不配合,银行会通过起诉追回欠款。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坏帐了。2、生前有财产,可以用这部分财产还卡债: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有可能一笔钱放在家里,有可能存在持卡人信用卡发卡银行以外的银行,直系亲属可以用这部份还卡债。3、如果直系亲属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就做坏账处理。如果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卡主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4、除了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是不能买卖的。假设是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执行的。综上所述,信用卡的使用者在死亡之后就会面临该谁来将钱还给银行的问题,如果是死者和另一人结为夫妻且这些账单和另一方也有很大的关系就必然需要连带着要求另一方还,这样银行应得的合法利益才不至于会被有些恶意的公民所严重侵害。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一 、股权转让及种类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因为借条比较简单,因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进行借贷的时候,其实往往都是选择签订借条,而很少有人会签订借款协议。不过就借条来说,也不是签订了就一定有效的。那通常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估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才算高利贷利息?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现实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很正常。高利贷之所以如此命名,其前提就是利息过高。 那么,如何高利贷利息如何界定?可参照合法利率来界定,以下以举例形式进行说明: 例如中国人...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抵押物是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那么,正常情况下都是应该要办理他项权证的。而且就拿您最熟悉不过的房贷来说,在银行办理房贷的时候,肯定银行是会将房产作为抵押物的,那么,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这一点对您来说...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区别 一、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际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
      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不管是还了借款还是其他原因结清了借款债务,债务人一定要收回借条,或者签订一份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这样可以免去后顾之忧。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有哪些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借款合同协议书有哪些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


·贷款还完了,银行他项权利没发怎么办
      贷款买房是时下最常见的买房方式,而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个名词,叫做他项权利。贷款还完了,银行他项权利没发怎么办,这会不会影响我的房产的所有权,导致房子在进行买卖等过程中出现问题,会不会被抵押或者处理等。今天我们带您进行学习。  一、他项权利含义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