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一、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第三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六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
  
  第七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其他法条规定,
  
  第八条 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一种规定,是做出了非常明确的阐释的,比如说,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话,必须要依法实行社会矫正,这样一种行为是由所居住地的社区矫正的专业机构来负责具体的执行的。
  
  


·流拍后确定的二拍保留价低于抵押债权数额,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规定对网络司法拍...


·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后果包括哪些?
      对于一些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在进行刑事处罚之后肯定是需要执行的。这种执行是有强制力来保障进行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违反行政法规的一些行为需要行政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行政处罚都是拒不执行的态度。那么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后果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后果包括哪...


·最新行政处罚如何执行标准 最新行政处罚如何执行标准?
      最新行政处罚如何执行标准 最新行政处罚如何执行标准? (一)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内,予以履行。 (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处罚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申请仲裁裁决的执行材料包括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


·指定监视居住规定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指定监视居住规定的执行机关是哪个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体现在哪里?
      行政处罚程序最后一各阶段就是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否则行政机关先前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就不会有法律效力,导致处罚决定不能真正实现。法院强制执行可以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那么,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揭开答案。 一、强制执行是维...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一、醉驾酒精含量150能不能监外执行?
      一、醉驾酒精含量150能不能监外执行? 醉驾酒精含量150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 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由什么设定?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5种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15种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15种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我国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九种,分别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被执行?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 ) 一、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 二、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