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是否可以索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是否可以索要?上班9个月被辞退,赔偿的话是可以进行索要的,但是如果说是属于不确定的辞退的话就不可以索要,主要还是因为在这种过程当中,劳动者是存在着一些违反规定的过错,不能够来进行赔偿的,用人单位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就不可以索要赔偿金。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现实生活当中上班之后,一般情况下都需要遵守公司内部的一个具体的章程的规定,这样的话勤勤恳恳工作才能够获得领导的支持和满意,当然在有一些过错的情况之下可能会被辞退,在这种状况之下是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
      对于在杭州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想要工作和学习方便都会去选择租房的,但是租房享受的权利肯定没有买房落户享受的权利多,而租售同权出台后,很多的朋友都想知道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售同权杭州可以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租房者...


·劳动关系中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劳动关系中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不上班也有工资,疫情不上班工资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任何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也是在检查中需要严格执行的过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地面工程有更高要求的标准,因此相关规定详细说明了关于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以此来保证建筑地面工程在质量合格,那楼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工厂企业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门诊病历能做为工伤鉴定的依据吗?
      门诊病历能做为工伤鉴定的依据吗? 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伤事故的关...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辞职赔钱吗?
      劳动合同是员工和用人单位维护双方利益的重要凭证,双方应该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签署,执行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辞职不干。那么这种情况,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辞职赔钱给用人单位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么? 1、劳动...


·公司辞退转正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公司辞退转正员工怎么赔偿多少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也就是2N;2、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


·除夕当月辞退员工需要有补偿吗?
       一、除夕当月辞退员工需要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主动辞退的需要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