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后,需要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驾驶人员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合法的辩护,辩护人在辩护前,必须对作无罪辩护还是轻罪辩护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当事人提出了非法的要求的,辩护人是可以拒绝为其履行辩护义务的。
  
  二、辩护词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辩护词的存在就是为了底帮助被告人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之下减轻自己的刑法,如果证据比较齐全的话,还可以进行做无罪的辩护,所以,在写的时候就要按法律规定的格式来进行书写,且这个理由还要得到法院的认可。
  
  
  
  
  
  


·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怎么写?
      一、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怎么写? 盗窃罪罪轻辩护意见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某某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李某某涉嫌盗窃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多次会见被告人,又通过庭审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


·软暴力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软暴力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软暴力”属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概念,是一种与暴力、威胁手段并列的犯罪手段,既可用于解决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特征评价,又可用于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个罪的客观方面认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


·行政拘留办户口显示吗
      不会。上户口,虽然信息都是公安在管,但不同的信息是由不同人员来管理的,户籍警察是看不到这些信息的。除非你是逃犯,系统会显示。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


·关于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关于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1、缓刑期间身份证的状态是正常的,是可以使用身份证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证,需要到本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局报备,否则会因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而被抓。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诈骗罪的钱配偶要还吗?
      诈骗罪的钱配偶要还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如果配偶没有参与的,是不需要承担还钱责任的,因诈骗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


·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具体...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可不负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


·酒驾缓刑节保证书怎么写
      酒驾缓刑节保证书怎么写罪犯 :你因 罪,本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刑事判决书: 。该判决已于 年 月 日生效。现告知你必须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或看守所释放之日起七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刑监督;(二)按规定报告自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