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之后丈夫应该支持对妻子的抚养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之后丈夫应该支持对妻子的抚养费吗?不应该要支持给女方的;抚养费是不会针对于男女任何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的,一般是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才可以申请;但对于夫妻之间就不会存在有抚养费的说话,但可以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双方的关系。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
      夫妻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算什么?算私自转移财产,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


·一、起诉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一、起诉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起诉离婚要不要律师帮忙
      其实、起诉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方式。不过由于此时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因而很多人也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起诉离婚要不要律师帮忙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


·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来讲,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起诉离婚的前提准备工作就是起草离婚起诉状,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1、写明当事人的基本...


·男女再婚登记收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现在实...


·新婚姻法12条释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民法可以说是中国众多的法律当中运用的最多的一个部门法,但是婚姻法应该是关注度最高的一部法律了,婚姻法关系到两个家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在整个婚姻法当中,其中第12条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给您说下新婚姻法12条释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新婚姻法12条释义的主要内容第十...


·有关国家赔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有哪些的概括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


·新《民法典》规定哪种不能离婚?
      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哪种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


·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现在有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在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费,有些可能会约定对方一次性把抚养费支付完,那么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下面就由我们给你解答吧。 一、怎么支付抚养费 ...


·代通知金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代通知金想必您都不陌生,因为代通知金引发的事情纠纷其实有很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也有很多。对于代通知金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是说明的非常清楚,对于代通知金的支付情形也有说明。那么代通知金放假方式支付情况都有哪些呢?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