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二、附条件合同条件无效的后果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在所附条件成就的时候,附条件合同会生效或者失效,但对当事人还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就不能随意解除或者变更。如果一方不履行,那么就要对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作出赔偿。但如果所附条件有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那该附条件合同也可以认定为无效。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关于供热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供暖合同中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一、出资瑕疵的情形 1、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发商也需要由物业公司针对已经购房的业主提供一定的服务,所以一般前期物业合同的期限都不会太长。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民法典》(...


·2023最新合同法对于时间履行是什么规定?
      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比例和赔偿范围。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本文就这些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具体解释一下。 一...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怎么做 1、转让方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41条规定:(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股权转让后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构成违约,出让方起诉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2、受让方 依据《...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铝合金是很常见的一种建筑材料,在装修的时候也经常用到,购买铝合金的时候就需要签订铝合金购买合同,对于卖铝合金的商家来说,他们就需要和购买者签订铝合金材购销合同,那么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我们收集了...


·合同到期不续签离职需时多久?
      劳动合同只要不是第三次鉴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都是有限制的,在期限届满之前,可以选择续签,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合同到期不续签离职需时多久?对于不续签的情形,若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在签署解除合同的同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离职需时多久?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


·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传真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一、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范文为: 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