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搜集重婚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搜集重婚证据可以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二、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属于重婚生活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此种重婚发生的时间应为新的《婚姻法》颁布之前,即2001年4月28日之前,在此时间之后,已完全取消了事实婚姻的概念。(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在我们国家不论审理什么类型的案件,都是必须要收集很多的资料证据,比如说重婚类型的案件审理,就是需要收集很多存在重婚的证据,在此过程中应当和周围的邻居打好关系,这样是非常方便的可以从他们嘴里听到一些消息。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夫妻离婚的两个途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应当尽量向法官展示,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的生活的话,会比跟随对方生活的更加好,在这种状况之下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自己的经济条件方面状况的证明,还有一些具体的基本情况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婚姻作为大多数人爱情的结晶往往都是美好的,而一旦两个人感情破裂,无法再生活下去了就选择了离婚。从新开始另一段新的生活。但离婚诉讼案件中也有许多时效的要求,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离婚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方便您在日后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解...


·一、婚后财产分割股权起诉状一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婚后财产分割股权起诉状一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婚后财产分割股权起诉状一般需要包含股份的具体数额等内容。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上的变化或股东持股份额上的变化。 二、离婚时分割...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


·一、婚前财产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财产是否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一、户口不在同一个省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一、协议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实践中由...


·一、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民政局解除婚姻关系时没有...


·取保候审的什么时候能办理结婚证?
      取保候审的什么时候能办理结婚证?取保候审期间任何时候能办理结婚证,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办理结婚证的需要持男女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照片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保候审期间,只要双方符合《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