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二、诉讼文书格式
  
  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3.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憎况,写法同上。
  
  正文
  
  1.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问题。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问题、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要具体地写清楚。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
  
  尾部
  
  写明接受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出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
  
  最后写附项,具体写民事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
  
  其他四种诉状与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和写法基本相同。只是在尾部,民事上诉状将具状人改为“上诉人”,刑事自诉状将具状人称为“自诉人”,答辩状具状人改为“答辩人”。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三、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
  
  从严格意义来讲,没有”起诉书“和”诉讼书“的说法。法定称呼应该是”起诉状“或者”诉讼文书“。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是叫法不同而已,两者都是向一审法院申请立案时,诉说案情的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不管是诉讼书还是起诉讼,最好都是简短一些。只要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即可,一般是不需要找专业的律师进行代写,不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找个律师最自己来说好处很多,不但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为自己争取权益。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
      签订虚假供货合同违法吗?签订虚假供货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就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三...


·合同期满辞退了需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还需要解除吗?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还需要解除吗?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


·抵押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抵押合同纠纷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抵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抵押合同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订...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一、雇佣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承担的雇佣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可以参照《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法》:  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  第1...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吗?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吗?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这个方面坚持不去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话都是本人的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辞退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主管部门...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 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却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具体要求,因此,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不是的,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