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1、《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2、《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二、非法侵入私人住宅的常见行为有哪些1、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现实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侵犯财产罪的手段,也有的是伤害住宅内成员的生命、身体以及其他人格法益犯罪的手段。一般地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手段行为,而在住宅内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则是目的行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2、由矛盾纠纷引起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等产生矛盾,经常会出现非法侵入住宅的现象。现实中,还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讨要说法”的现象,如谢某与邻居吴某为界址矛盾,长期不和。后因纠纷发生推拉,致谢某落入水中。晚上其家人将谢某送至吴家讨要说法,在吴家进行吵闹拒不退出。报警后,民警劝说仍不离去,严重影响了吴家生活居住的安宁,对谢某及其家人就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定罪处罚。3、为达到某种目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了自己的私利,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威胁别人,施加压力,强迫他人为自己解决问题。3、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行政机关也不能例外。公权不同于私权,凡是法律没有赋予的,公权机关就不能进行干涉。住宅本身就是保证个人私权的一个很重要的空间,如随意侵入,也是非法的。行政执法,首先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循正当程序。国家公权侵入私人住宅应当有一定前提,那就是公民在实施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强奸、暴力侵害等活动。而且,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如《搜查证》、《逮捕证》、《拘留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经法定程序无权随意检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凭借其权威而随意进入公民住宅,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般是因为民事纠纷比较多,或者是侵入他人住宅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威胁和恐吓他人,从心里或者是身体上施加压力,诸于此类都可以定义为非法的侵入。如果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去非法侵入住宅,是会从重处罚的。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必须指出,轻微伤不属于刑法要处罚的范围,所以这一问题是存在错误并且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是惩罚犯罪分子才会用得上的名词,而仅仅是轻微伤的话,可能走的只是人身损害赔偿一事而已。当然,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例如是像以前那种江湖决斗,两人约好时间地点开干的,那很有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 ...


·如何办理假释程序 哪些罪犯不能申请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就是假释。根据刑法规定,如何办理假释程序?假释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不致再危害社会。但是有些犯罪分子虽然服刑一段时间,社会危险性大依然很大,假释后可能再次危害社会,对他们不能假释。实践中,哪些罪犯属于这...


·非法拘禁罪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非法拘禁罪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 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您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发表做铺垫的。但我今天所讲的质证目的,不是指这个大目的,而是指我们在对单份证据进行质证时的目的。 我们应当知道,在法庭调查阶段,控...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毒品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毒品是明令禁止的。并且凡是涉及到毒品的一切行为,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您应当遵守法律,远离毒品。这不仅是作为一名合法公民的表现,更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行为。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毒品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在这里,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走私、贩卖...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在食品安全方面,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而且我国设立的也有专门的检查、监督食品安全的部门。在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状态下,还是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在生产食品的时候,添加一些明令禁止的有毒物品。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生产、销售有...


·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团伙犯罪其实也就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一般在团伙实施犯罪的时候都是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往往法律中规定对这两类人的处罚也是相对较重的。那具体来说我国对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抢劫罪是怎么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


·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是自然人犯罪的,自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是单位集体犯罪的,也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称之为单位犯罪,那么一般会对单位整体判处罚金。我国的刑法对单位犯罪有着独特的处罚原则,那么单位犯罪刑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传染病的防治和治理中,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的重大行为构成犯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四个要件解释了在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中各个角色需要承担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