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此外,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二、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那么,购房时如何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呢?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当然,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根据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只有购买属于预售证范围内的房屋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在我国,开发商如果要销售商品房的话,则需要取得一定的资格证书,这也是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保障,毕竟现在房屋的价格那么高,一旦出现开发商卷钱跑路的情况,势必会引起社会的恐慌。而此时就购房者对开发商的资格证书作出审查,具体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上文也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


·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租房合同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1、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2、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


·在城市里买房
      在城市里买房,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基础,但是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需要有房屋的质量等级,那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一般来说房屋的质量等级分为五类,分为五大类,以下做出详细的解释为什么要分为五大类,五大类都包括什么东西。 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 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


·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手续
      虽然现代人的生活条件好了,但是仔细一想面临的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通过贷款买房,结婚以后就成了您生活中常说的房奴。各种努力无非是想给家里人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可是离婚有时候真的是感情没办法挽回了,甚至离婚的时候房贷还未还清。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有孩子,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孩子是否有份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我们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详情请看下文。 一、夫妻离婚...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购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属于不动产,一般来讲,该类财产的价值大,而且属于难以寻求其他物代替的特定物,在发生纠纷时,如果缺少证据,将很难说清楚。因...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


·上海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具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打拼生活,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城市一直是许多人向往的地方,由于上海房价的不断增长,许多人选择租房居住,那么上海房屋租赁发票应该怎么办理,税率又是多少?什么又是房屋租赁发票?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上海房屋租赁发票的概念及税...


·农村拆违,这几类房屋将会被强制拆除
      农村拆违,这几类房屋将会被强制拆除  1.违建房屋  违建房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占用耕地修建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耕地用作非农业用途并且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建房的,属于违建房屋。  (2)未经审批建房,根据《城乡规划法》没有经过审批建房的属于违建房屋。  (3)...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为什么要请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征地拆迁往往表现得更为复杂,也绝不是简单的诉讼程序就能得到解决,其可能要通过一系列的组合式维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拟通过自学法律来维权,但这种自学往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又因现实情况错综复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