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租售同权房产租赁方面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租售同权房产租赁方面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1、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本市将通过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落实税收优惠、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提升租赁住房生活配套功能等多种措施,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租赁宜居生活。2、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同时,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加强住房租金监测。3、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为实现租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实物保障。4、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代理经租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5、加强住房租赁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备案、诚信建设、分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整治,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秩序。
  二、上海地产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对于本市常住人口中的住房承租人,只要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通过与居住证和积分制度、以及人户分离登记制度的衔接。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其中,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证人,其配偶或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待遇。上海市住房保障部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在开放的租售同权政策以后,针对房产租赁方面,将来会通过各种渠道加大租房市场的供应,另外对于住房租赁方面,也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不因为租赁同权而导致房租大幅度上涨。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离婚房产竞价保证金是否必须缴纳? 1.采用竞价的方式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则就不能采取该手段。2.竞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以防后期执行难。3.在双方竞价差额不大时,法院最终还可能会根据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侧重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4.竞价并非是...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的,应当与原来的产权方协商处理,对于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将房...


·买房贷款流程:1
      买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2,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贷款资料。3,银行受理调查,受理,审查审批。4,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5,办理公证保险手续。6,银行发放贷款。所需资料有:1、买房贷款需要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买房贷款需要借款人身份证...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规定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


·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
       一、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合法吗? 偷税漏税公司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显然是不合法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


·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怎样?
      肯定会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安置房和商品房,甚至还有经济房,这些房种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安置房,就是用来安置居民的,安置那些因为公共建设,将他们的房子拆迁了的拆迁户,具体的,可以看我们下面整理的关于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无论是购买二手房还是商品房,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了相应的购房合同之后,此时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才行。但现实中,由于房屋的性质不同,因此备案的具体操作也不太一样。那究竟该如何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根...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一、继承的房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继承的房产应当根据是否有约定来认定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约定具体份额,就是两人共有,默认为各占50%份额。一方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无有效遗嘱,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房屋,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合同终止后将房屋完好无损地交还出租人的合同。为了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双方一般选择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最高数额是多少呢?《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