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出住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卖出住房
  
  你应缴这些税费
  
  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同情况的计税标准及税率不同。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要分3种情况:
  
  第1种情况: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乘20%税率。
  
  第2种情况: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乘1%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第3种情况: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的缴纳则要分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第2种情况: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费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根据行政区划,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3%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2%税率”。
  
  重庆人销售住房时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目前这两项均暂免征收。
  
  二、买入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重庆人在买入住房时,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两项税费.
  
  先来说契税,买住房时,缴纳契税要分5种情况。第1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第2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第3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第4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套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第5种情况: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
  
  在印花税方面,凡是购买住房均涉及印花税,但目前暂免缴纳。
  
  三、赠与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住房的赠与涉及“赠与方”和“受赠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标准不一样。
  
  赠与方在赠与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增值税、印花税。
  
  增值税分为4种情况:
  
  第1种情况: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第3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房屋。
  
  第4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上述4种情况中,前3种情况均免征增值税,只有第4种情况须按照“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受赠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受赠方在受赠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3种情况:
  
  第1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第3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受赠房屋时缴个人所得税的上述3种情况中,前2种情况均不征个人所得税,只有第3种情况须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为20%”。
  
  受赠房屋时所涉及的契税,则分为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不用缴纳契税;另一种情况是除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外的所有情况,契税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税率”。
  
  印花税分为签订赠与合同、产权证印花两种情况。签订赠与合同,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0.05%税率”;产权证印花为“每件5元”。
  
  综上所述,我们在重庆市房屋买卖税费,根据买卖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不会一样,卖出住房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差额税等等,而获得亲属赠送的房屋则是不需要缴费,其他情况下的赠送则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二、婚后贷款买房离婚...


·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苏州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非常重要的大城市,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且人文底蕴浓厚,城市整体环境适宜居住。201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经历数年低谷沉寂后,许多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抬头,有的有了迅速的抬升,苏州也不例外。本文中,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述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政策相关知识。 一、苏州...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承租人找到更好的房屋、出租人不想再继续出租了,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


·房屋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实际履行:要求开发商修复。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短期租房怎样避免纠纷
      有的出租人为了避免麻烦,因此会要求承租人租赁房屋至少半年或一年。但现实中,也是有短期租房的情况出现。不过相比之下,短期租房所产生的纠纷就比长期租房的多。那就短期租房而言,此时该怎样避免纠纷的发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短期租房怎样避免纠纷 首先,租客应对房屋进行实地...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不能附加任何财产及其他条件,赡养是一种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对被赡养人的义务,因此赡养协议不能添加处分房产的条款。 二、赡养协议书怎么写? 赡养协议书格式上,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居中写“赡养协议”四个字。 2、要在开...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生活中,您都遇到过想买房子,但是资金不足,需要办理购房贷款。而且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是需要买房人签订一系列的合约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


·一、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的话,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每个购房者都想购买满意的房屋,同时价格还不能过高。这就要求在实际买房的时候考虑清楚一些相关的因素。那究竟买房子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1、房价 如果在同一个区域的盘价格相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