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处理非法集资哪里管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家对社会恶劣程度极强的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方面是给予高度重视的,除了在对非法集资中的犯罪分子判刑和处罚上有非常高的标准以外,还对专门管辖和处理案件的部门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便于公民遭遇案件之后能够快速报案。那么我国处理非法集资哪里管辖呢?
  一、我国处理非法集资哪里管辖?
  第三十八条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三十九条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第四十条 除第三十九条所述案件处置方式外,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一)成立专案组。(二)制定处置方案。(三)公告取缔。(四)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五)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六)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七)集资款项清退。第四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可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资金核查、债务清偿、侦查保卫、宣传接待等若干工作小组。第四十二条专案组应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处置原则、纪律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内容。第四十三条明确处置非法集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主体。(一)有行业主(监)管部门、挂靠单位、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上述单位负责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工作。(二)没有行业主(监)管部门、挂靠单位、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工作。第四十四条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工作。第四十五条债权债务申报、登记、确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告债权债务申报事宜。(二)接受债权债务的申报。申报人持本人合法有效证件、集资合同、收款收据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债权债务申报手续。(三)专案组对债权人身份、集资数额等资料进行甄别确认,并逐笔登记集资数额。第四十六条专案组应做好集资群众的接待和宣传解释工作。第四十七条专案组应指定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审计,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形成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第四十八条专案组通过清收债权、保全资产,以及将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等方式变现,用于集资款的清退。第四十九条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第五十条清退集资款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协调有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清退集资款协议,明确集资款清退工作的操作流程。(二)解封、归并清退资金。(三)实施清退。第五十一条对跨省(区、市)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由涉案金额最多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级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辖区工作;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其他涉案地区,制定统一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原则和方案,保证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其他情形的跨省(区、市)案件,由涉案金额最多的省(区、市)牵头,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案做好处置善后工作。第五十二条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省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第五十三条处置工作完成后,一般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处置报告。处置报告主要包括:案件线索、被处置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及性质认定情况、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处置工作中所采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如果公民一时疏忽被非法集资欺骗但及时发现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到案发地所在地区的县级政府进行报案登记,有关部门在接收到案情之后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并承担起抓捕罪犯的责任。
  
  
  


·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多少?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


·管辖异议移送案件后可以再移送吗
      管辖异议移送案件后可以再移送吗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诈骗案的管辖范围认定怎么认定?
      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属于谁立案管辖要解决是,立案应该由那个部门来立案的问题,合同诈骗是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其应该由犯罪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在交由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我国法律...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行政诉讼法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限定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


·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
      一、批捕后改变管辖重新逮捕需要不?逮捕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为了保证打击犯罪目的的实现,刑诉法已经为侦查机关侦查犯罪设置了充足的时间,如果侦查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案件侦查终结,还可通过报请上级机关延长的方式延长侦查时限。犯...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税务部门的体制改革是具有深远的意义的,现在已经有部分省市陆续的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的税务部门挂牌成立了,这样一来,人们会比较担心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肯定最近生活当中有很多的民众都是比较关注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税务行政...


·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一、一般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诉吗 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提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2023年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各级法院诉讼标的额管辖权划分标准是什么?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诉讼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确定了管辖权问题,才能够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比如说我们国家的侵权,财产纠纷的管辖对于您来说非常的陌生。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