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这里的确权也即确定权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种植,不能改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类的,所以很多人在得到一定的土地后,就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政府又会怎样来进行土地确权?
  一、土地确权
  1、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或确定,简称确权。2、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二、土地确权是一个工作过程
  1、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狭义的确权,就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3、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4、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三、土地确权需要的几个证书
  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应该办。房产证说明房子的所有权归谁,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建房占的地基是向国家申请并交了钱的。2.房屋产权证:发放房屋产权证,是农民享有房屋的标志。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农村,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三类:经营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宅基地。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5.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在此是否明白“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这个问题,再补充点,它也是政府对土地进行确权,在公民无异议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换句话说,土地使用权证是政府土地确权的工作成果。这里的土地使用证,只有使用仅,没有变更权。
  
  
  


·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就地就近安置——户型45~90平方米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征收一定的土地。土地征收,必然会触及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肯定是不会少了的。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以今年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进行介绍。请往下阅读了解。今...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土地,不论是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对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征地的,人们都应该用于奉献,配合国家的征地政策。土地的征收,是为了让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当然,国家并不是免费拿走人们的土地,都是会给补偿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广东省征地补偿...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


·异地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要请律师?
      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诉讼离婚,而当事人是否有需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则是看实际的情况,而并不是看是否在异地离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


·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二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


·农村征地补偿诉讼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诉讼程序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序。此时,人民法院指...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的,您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有的人以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对这个房子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很多人并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30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


·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可以返还,如果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可以返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公民在异地购房条件有哪些?
      公民在异地购房条件有哪些? 1、符合购房资格异地贷款买房,首先要知道当地的购房政策。受调控政策影响,很多城市都对外地户籍执行严格的限购政策,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就不能购房了。例如:北京要求交够5年社保,要注意的是必须连续5年,中间一个月都不能少。而长沙需要提供一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