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指的是在仿古建筑工程中,消耗单位工程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以及机械数量上的一个标准,这是由、一个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预算定额应该包括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结合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编制,反映我省施工企业的平均消耗量水平,是完成定额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工序作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界定成本价和编制设计概算的基础。
  
  四、本定额分上下两册,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发布;对一次使用的补充定额,可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发包单位审核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五、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绿化和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及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道路、庭园、建筑内外和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和小型园林建筑工程。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结合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特点及本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定额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人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时制考虑。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日工资单价按24元计算;园林绿化工程,打桩、基础垫层工程,砌筑工程,围堰、脚手架工程日工资单价按26元计算;其他工程按30元计算。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说明:
  
  1、定额中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
  
  2、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3、材料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均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定额计算。
  
  5、本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混凝土的碎石,其材料价格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6、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公斤编制。
  
  7、本定额木种分类如下:
  
  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树、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8、定额中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消耗量及相关费用。
  
  9、定额子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八、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2003)台班单价表》计算,每一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考虑,并增加了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及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考虑的,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定额内。
  
  3、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有关规定计算。
  
  九、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米以内的工程,檐高超过20米的,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参照《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嘹望塔等不计高度。
  
  十一、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楼(地)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二、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
  
  十三、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十四、定额中遇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的方法计算。
  
  十五、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其中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2、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楼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两层或多层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台的平台。
  
  每一个建筑工程的预算定额都是有区别的,特别是对于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也是有所区别的,在编制预算定额的时候需要按照工程施工的一些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对于仿古工程,主要涉及到了一些特殊材料的定额在文中也为您说明了。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的补偿金。 3、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


·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南京市工伤鉴定标准等级有几级?
      南京市工伤鉴定标准等级有几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怎么算加班费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加班情况,其实也属正常,毕竟因为单位工作的需要,可能无法及时的完成自己的工作或者需要紧急完成一些任务,从而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也存在。但此时员工加了班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呢?就要看此时是否是单位安排进行的加班,若是,这样的情况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昆明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昆明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工程合同纠纷是非常常见的,尤其实在昆明这类工程项目比较多的城市。顾名思义,因工程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叫就叫作工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产生之后,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这样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您很关心昆明工程合同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 上海企业动迁职工如何补偿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公司没办入职不发工资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招收员工,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但仍有许多企业不遵守该项规定,以各种眉目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等应得报酬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对此,劳动者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公司没办入职不发工资怎么进行劳动仲裁?详情参考下文。 一、什么是劳...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要结算。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