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去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鉴定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公安、司法机关交验的人或物进行鉴别和判定的一种活动。
  
  二、鉴定书
  
  鉴定人根据检验结果,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得出的综合性判断,称为鉴定结论。鉴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鉴定结论形成的书面文书称为鉴定书。鉴定书应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要、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结论,并附有鉴定人亲笔签名。几个鉴定人同时进行检验、鉴定时,可以通过讨论提出共同的意见,出具共同的鉴定书。如果意见不一致,也可以分别出具鉴定书。
  
  三、鉴定机构
  
  公安交通部门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机构即为鉴定机构。
  
  四、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1) 补充鉴定:公安、司法机关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鉴定人做出的鉴定(鉴定结论)不够完整或有疑点,表现在交验材料不完全、检验方法不可靠、说明理由不充分、鉴定结论不正确等,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补充鉴定。司法机关确认有缺陷,可将鉴定书、材料及其他新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的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等)送还原鉴定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复验,解决新的问题,或者修正内容,补充意见。
  
  (2) 重新鉴定:当事人和委托机关对原鉴定和补充鉴定不意,可在接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到重新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做出重新鉴定的决定,组织对原鉴定材料进行重新审查评定。此时可将原案材料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
  
  (1)治疗终结
  
  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公安交通部门提交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2)鉴定时机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因交通事故而带来的伤残鉴定会由专业的机构完成,工伤赔偿等任何的赔偿事宜都需要厨具专业机构权威的鉴定报告。如果自己朋友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成为了伤残人士或导致别人伤残了,可以在线咨询律师让他讲解具体的赔偿事宜。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已经在文中为您介绍了,事故造成的伤残需要去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机构进行鉴定,并且由该机构出局伤残鉴定书,然后依据这个鉴定书上的鉴定结论计算伤残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残鉴定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是不容忽视的。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认定为是二者达成了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复婚后,房产归属看具体情况,...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处理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处理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否则,将可能引起行政诉...


·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像什么轻微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这些都是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大小进行划分之后确定的,而针对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能还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调包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顶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肇事者因为不具备开车的资质而去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时候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他们就会找人进行调包以为处罚的会比较轻一点,那么对于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呢?下面有关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


·车祸被撞伤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车祸被撞伤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车祸处理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