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大多数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朋友,而朋友之间基于友谊,或者是碍于情面,一般都有金钱的往来,比如:朋友向您借钱等。那么,在生活中,遇到朋友借钱了却不还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应该怎么处理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何处理
  1、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您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换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3、反向借钱。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对方想起还欠你钱,自动还了比较省事,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还钱但是借钱给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钱给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钱了。
  二、该怎么处理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
  应对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最好是办法就是签好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借款种类。2、借款币种。3、借款用途。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5、借款利率。6、借款期限。7、还款方式。8、违约责任。综上,是关于“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何处理”以及“该怎么处理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的有关朋友借钱不还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实践中,对于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有时确实很难解决,毕竟不是谁都能跳出情面的束缚,做一些厚脸皮子的事。因此,当您遇到该类问题解决不了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想想办法,要回您的借款。
  
  
  


·欠款两万起诉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


·一、债务人服刑期间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一、债务人服刑期间是否中止诉讼时效? 债务人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再一类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二是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就是款项的收回及偿债。企业的各种款项的回收基本上都会有一个期限,一旦其中一环断掉,可能就会影响企业的经营。一旦发生款项无法回收的时候,企业往往想到的就是如何通过法律回收。那么,债...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


·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相关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是多少?当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后,是否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问题。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是允许民间借贷的利率适当的高于同期银行借贷的利率的,各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约...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的问题,其实从两方面来了解,一是应该由谁来偿还,另一个就是具体该怎么偿还。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债的民事法律关系...


·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要如何处理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遇到过民间借贷纠纷,但不知道什么是诉讼时效,更不知道借款合同已过时效要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至于借款合同已过时效如何救济,下文会告诉您。 一、借款合...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


·欠款强制执行会抓人吗先通知
      先通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