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定继承中对继承的份额法律有一般规定,在同一顺位的份额相同,具体分割时还要看其他情况,那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此时关系到代位继承人的利益,因此一定要处理好。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
  
  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如果有二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应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如果处于同一亲等的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他们的直系卑亲属应按股均分。法国以及德国、瑞士等采取亲系继承制的国家,严格贯彻按股继承的原则,虽然被代位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直系卑亲属仍应按股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纠纷要哪些证据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一)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三)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不管是在怎样的继承当中,对于继承人来讲,此时比较关心的就是两个问题,自己能不能继承,能继承多少遗产。而其中,在代位继承的时候,尤其是想要了解清楚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为你进行了介绍,


·继承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很多人在遇到遗产纠纷案件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除了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外,同时还要注意继承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久 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有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的问题,不仅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延发性问题,造成一系列纠纷不断,不仅伤害了亲人间的感情,而且对子女后代也留下一些不安定隐患,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是如何规定的呢?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
      遗产分割公证告知书 尊敬的当事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及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告知如下: (一)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 申请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可以保障继承人及相关人员的合法财产权益,有利于...


·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有继承权吗?
      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有继承权吗?父亲再婚没登记后妈在父亲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此时父亲的财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具体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老人遗产分配不均不代表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其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20年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


·丧失继承权的效力都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效力都有哪些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