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社会抚养费大家可能都不陌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社会抚养费您可能都不陌生,一般来说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因为在生育多方面违反了相关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现在二胎的放宽,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一般来说是因为超生也就是生了两个以上的小孩子则需要缴纳,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是什么?以及关于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程序您一起了解一下。
  1、社会抚养费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女子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2、社会抚养费征收征收主体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在委托的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名义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除外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社会抚养费。
  3、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如下:(1)调查取证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告知权利调查终结,征收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征收机关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但应当有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如当事人对告知事项进行陈述或申辩的,征收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3)作出决定确有违法生育行为的,由区(市)人口计生局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征收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制作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②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③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④代收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名称和缴纳期限;⑤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⑥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名称和作出决定日期。(4)送达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分别交付男女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征收机关应当在7日内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决定书分别送达男女当事人。送达征收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5)执行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30日内到征收决定书指定的收费机构,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须由本人申请,村(居)、乡(镇、街道)逐级审核,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并签订延期或分期缴纳合同后,方可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要及时全部上缴国库。
  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是什么?总体来说社会抚养费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让计生发挥正常的水平以及作用的一项政策,其征收主体是有关的计划生育部门,其他机关或者单位个人是无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这一点您值得注意,您也一定要了解一下关于征收 社会抚养费的程序是如何,上面也做了一定的介绍。
  
  
  


·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
      因为离婚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许多人在辛辛苦苦打赢离婚官司后,却发现对方根本不按判决结果执行,反而一直拖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离婚官司怎么强制执行?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


·结婚不满三年离婚财产分割吗?
      结婚不满三年离婚财产分割吗? 要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


·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
      当今社会,结婚的人很多,离婚的人也不少。离婚也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却不能达成协议时就应走诉讼离婚这条路,那么妈妈该如何在诉讼离婚中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对此进行了整理,让我们来了解相关知识。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对小孩抚养权归谁的判定可以从...


·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很多类型,如果自己具备一定的证据固定意识,那么取证就比较容易,具体说来可以从如下方面取证或固定证据:1.发生家暴时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如果去派出所录笔录的也将家暴过程详细陈述记录。也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伤情鉴定,检验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2...


·非婚生的私生子抚养费怎么算?
      现在不少的年轻人思想特别的开放,不少的人已经过上了未婚同居的生活,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在非法同居期间可能会有孩子诞生,如果在孩子诞生之后依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就可能会成为私生子,即使是私生子也同样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那么私生子抚养费怎么算?非婚生子女享...


·关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哪种继子女尚未成年
      关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哪种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


·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 诉讼离婚要哪些材料
      针对不同情况的离婚夫妻,在实际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自身的情况才行,否则最终就有可能无法顺利离婚。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资料。那么一般起诉离婚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


·申请无效婚姻怎样取证?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取证的证据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这类证据,主要就是找到能够证明该婚姻是属于重婚的证据。比如:已和别人结婚的证明,结婚证和身份证等等。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很多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想要变更其中的一些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而具体又该如何更改离婚协议书呢?这都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你们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属于你们双方的,你可以要求她支持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到法院诉讼。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