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社会制度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民主和自由度,由于历史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因素,给人民造成了损失的,国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赔偿,那么,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吗,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金钱赔偿。
  
  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
  
  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
  
  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吗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很多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方式,如果遇到相关事件,建立咨询律师,获得专业的解释,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手续要办理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


·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
       有的夫妻可能出现一方长期在国外的情况,这样两地分居是很影响夫妻感情的,也容易导致夫妻离婚。而在离婚的时候,身处国外的一方应该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 办理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人在国外,可以委托律师作为...


·事实婚姻的时间认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的时间认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是什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子女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一、子女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


·离婚抚养费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在离婚后,其中一方带着孩子,另一方却拖欠或者直接不给抚养费的大有人在。当遇到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并委托律师来起诉对方的时候,那么,此时你知道离婚抚养费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吗? 一、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


·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如果采用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又有其特殊性,它受到法律保护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怎么办?可以诉讼离婚吗?
      在我国,如果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当事人想要离婚的话,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对比诉讼离婚来说是一种更为简单方便便捷的离婚方式,所以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都会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来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夫妻方在离婚的时候无法达成共识,不能协议离婚的话,我...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冤假错案也会在所难免的发生,国家赔偿正是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所作的补偿。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的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冤枉了受害人,致使受害人的权利收到了侵害,此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离婚协议书关于抚养权如何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抚养权如何写? 一、离婚协议书关于抚养权如何写? 协议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