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很多企业都有很多的名字,在中国这么大,也有可能在某个地方,两个公司的名字撞在一起了,但是呢,这其中唯一不同的独一无二的就是公司的字号,字号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相同的,是一个公司企业的核心要素。关于字号,个体户可以起吗?这是很多人疑问的。我们就给您解释一下《民法典》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的问题一、《民法典》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吗?个体工商户可以有字号。《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典》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它们的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一)个体工商户法律特征: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二)个体工商户法律地位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三)个体工商户财产责任《民法典》第5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四)个体工商户就业贡献企业名称的四个要素中,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属于共有的要素,而字号是可以独占的要素。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在所有同行业企业名称中都可能完全相同,唯独字号不得相同。所以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企业名称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字号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最低不得少于两个,上线没有限制,可以是三个汉字,也可以是五个汉字。《民法典》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个体商户是可以起字号的。字号是公司或者企业最核心的部分之一,关于字号,每个公司或者企业都是不同的,字号就是一个符号,可以没有含义,但是应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号组成。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
      前几年,一到年底就时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机械、施工等行业的一般体力劳动,辛苦了一年,本想拿钱回家过个好年,但一旦遇到不良企业或商家就变成了泡影,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一般情况下拖欠农...


·如果被批捕停发工资吗?
      一、如果被批捕停发工资吗?劳动者如果被批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六)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发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


·平常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磕磕碰碰的受伤,在工作时,受到点伤
      平常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磕磕碰碰的受伤,在工作时,受到点伤也很正常,但是如果伤得很重,无法正常生活或是工作了,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索取一定的赔偿了。这次讨论的内容就是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 一、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 第一步,要确定被诉主体。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包工头...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
      包清工工人受伤谁负责如果你和老板是劳动关系,出了事故可以要求老板申报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的等级由工伤保险部门或者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你的老板是雇佣关系,则由老板负责赔偿。发包者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应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及合同形式不合法等。具体如下: 第一、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


·工地打架斗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工地上经常会发生一些打架斗殴的现象,在工地上发生打架斗殴,通常情况下都是工人之间发生一些纠纷所导致的,当然关于这种打架斗殴肯定是需要警察来,派出相应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工地打架斗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地打架斗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


·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招童工判刑吗?虽然我们知道,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是否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如果构成,那么又该如何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虽然,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违法招录童工,但对于单位一般使用童工的行为,并...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职工是很脆弱的,为了让其安心生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其相应的待遇。那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多久做出结果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其实都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但此时也要注意期限问题,不同的主体规定的期限是不一样的。而在受理了认定之后,认定部门也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多久做出结果。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