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电工程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水电工程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是一个基建大国,各项工程的是否由质量保证,不仅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对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工程发包方会与承包方按照规定工程质量标准确定工程的验收标准等,对于水电工程之类的与民生相关的工程,一般政府单位会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方。
  
  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一、给排水管道基本要求
  
  1、水表进水管前应装有阀门,水表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活接头,各种阀门安装应便于操作及维修,并符合
  
  设计及业主的要求。
  
  2、地漏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与管件连接处四周必须密封并低于排水表面。
  
  3、卫生间、厨房间墙地面应做防水处理,管道敷设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如遇防水层破坏,还必须重新
  
  做防水处理。
  
  4、各种管道不得改变原有性质。
  
  5、给排水管道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管外径在25mm以下的给水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角阀、管道终端100mm处及螺纹连接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管安装与电源和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
  
  (4)给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经压力试验,压力0.6Mpa,保10分钟无渗漏。
  
  要全数检验,以目测、手感、通水、卷尺测量等方法检验,各项均应符合要求为合格。
  
  二、卫浴设备安装
  
  卫生洁具安装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外表面应清洁,无损坏。安装应牢固,不得松动,给排水畅通、不堵;各连接处不得渗漏,阀门开关灵活。
  
  (2)给排水管不得有凹凸弯扁现象。
  
  (3)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地漏坡度满足排水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4)座便器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并用油灰或硅酮胶连接密封,底座不得用水泥砂浆固定,浴缸排水必须用硬管连接。
  
  要全数检验,用目测、手感、泼水、渗漏试验等方法检验各项均符合要求为合格。
  
  (渗漏试验,便器高低水箱应盛水至扳手孔以下10 mm处;各种洗涤盆,面盆应盛至溢水口;浴盆应盛至不少于缸深的三分之一,水盘应盛至不少于盘深的三分之二。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电气安装
  
  1、基本要求
  
  (1)每户应设置分路配电箱,配电箱内设置与负荷容量相匹配的漏电断路器,并设置总开关和若干分开
  
  关,不得使用一次性融断开关,每户用电负荷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2)导线的敷设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4)接地保护要可靠,接地线径应与相应零线同径。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兆欧,用500伏兆欧表对各回路逐一测量。
  
  (5)导线管端及导线管与接线盒的连接可靠。
  
  (6)闭路电视线按设计要求敷设到相应房间的终端,并在闭路电视进线端设置分配器。
  
  (7)灯具安装严禁用木楔固定,根据情况可采用支架,膨胀螺栓,塑料胀管固定。
  
  (8)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及位置尺寸图。
  
  (9)回路应保证负荷正常使用,电源线截面积应能保证电气的安全使用,各分线路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总容量。
  
  (10)电源线除通过空气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穿管敷设时,管内电源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扭结。不得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的通信线路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2、电气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吊平顶内的电话线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架或龙骨上。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软管长度不应超过0.5m……软管两端专用接头连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
  
  电的导线均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用卷尺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接地保护应可靠,零钱与地线不得短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面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用兆欧表抽查3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3)大功率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4)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体间隙不得大于1 mm (用目测、手咸及塞尺合数检验,间隙不得有2处以上含2处大于1mm)
  
  (5)线盒内导线应当有余量长度宜为150 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得接外壳(目测、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6)闭路电视线按设计要求敷设到相应房间的终端,并在闭路电视进线端设置分配器。
  
  (7)灯具安装严禁用木楔固定,根据情况可采用支架,膨胀螺栓,塑料胀管固定。
  
  (8)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及位置尺寸图。
  
  (9)回路应保证负荷正常使用,电源线截面积应能保证电气的安全使用,各分线路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总容量。
  
  (10)电源线除通过空气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穿管敷设时,管内电源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扭结。不得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的通信线路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2、电气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判定:
  
  (1)吊平顶内的电话线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吊架或龙骨上。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软管长度不应超过0.50。软管两端专用接头连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
  
  电的导线均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用卷尺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2)接地保护应可靠,零钱与地线不得短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面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用兆欧表抽查3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3)大功率用电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4)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体间隙不得大于1 mm (用目测、手咸及塞尺合数检验,间隙不得有2处以上含2处大于1mm)
  
  (5)线盒内导线应当有余量长度宜为150 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得接外壳(目测、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6)面对电源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有接地孔的插座,地线孔应接在正上方(用测电笔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7)用一设计高度的开关,插座其高度差不得大于5 mm,(用卷尺抽查五处以上均应符合要求)
  
  (8)开关插座灯具等电器连接在良好可靠,线路连接正右角,离地高度不应小于200 mm,落地插座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开关、灯具全数检验,插座抽查五处,均应符合要求。)
  
  (9)导线与燃气管道间的间隔应不小于50mm,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应不小于150 mm(用卷尺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涂装。
  
  无论是何种工程,在发包之前,发包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然后才能选择有能力的企业单位从事建设工作,对于不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发包,或者从事建设工作的情形,经相关人士举报,违反规定的主体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
      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工厂劳动者随时可以辞职吗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这是在一般情况下要这样做,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有即时解除权,即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二,什么是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标准。但是人非圣人,我们也免不了会犯一些错误,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处罚单,那么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说明双方之间并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我们针对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自己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在生活之中,我们所说的人防工程其实就是人民防空工程,对于这一方面国家有相关的规定,其实在我国很多城市,都修有防空洞,我们对于人防工程这一方面可能不是太能理解。那么我国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竣工验收依据 ...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


·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最新规定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


·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 一、不属于工伤范围有哪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