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工伤认定流程
  
  【申报】
  
  所需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
  
  1、单位申报: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产即将伤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于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并提交上述资料;
  
  2、个人申报:单位未在限期申报的,个人可在伤(亡)事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资料并报告事故情况。
  
  【受理】
  
  1、确诊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2、资料不齐的,工伤保险科将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诉申请人补齐资料;
  
  3、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法规的,工伤保险科将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回执》给予申请人。
  
  【调查】
  
  1、工伤保险部门将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须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2、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或拒绝配合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3、个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将收到《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并且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相反证据供调查人员核实,未能提供的视为事件认可。
  
  【认定】
  
  1、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2、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3、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三、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受理部门】: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所需资料】: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被鉴定人一寸彩色照片2张。
  
  【流程】
  
  1、申请人提交资料;
  
  2、资料齐全,符合条件下达《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3、申请人携带通知书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鉴定;
  
  4、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到原鉴定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
  
  5、若对鉴定结论无异议,就工伤补偿。若对鉴定结论不服,须在领取结论后15日内向市鉴定办申请复审鉴定,若对该复审鉴定还不服,须在领取复审结论后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鉴定)。
  
  以上全文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深圳工伤鉴定收费吗、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遭受工伤的职工应该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得的权益,避免让企业逃脱应负的责任,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赔偿方面有纠纷的话,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 一、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


·农民工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单位拖欠工资,报警是没有用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了还赔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薪级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元) 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 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 中教二级(小教一级)岗位为十二级(590元) 中教三级(小教二级、员级)岗位为十三级(550元) 2、薪级工资 注:共...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
      试用期辞职要不要赔偿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分为很多种,对于铁路基础建设中,对于保修方面是有很明确的相关规定的了?那么铁路建筑的保修时间到底是有多久时间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和相关解答。 铁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今天,我们给你答案。 不是的,骨折工伤鉴定也是要区分部位、伤情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等等...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贷款利息怎么算? 日常生活中,很多老百姓的大额消费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完成的,如购房、购车等。相对于其它贷款而言,银行贷款成本较低,并且还款方式灵活。工商银行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国有银行之一,不少人都通过工行申请贷款。对于借款人而言,贷款利率是关注的焦点,毕竟这直接影响这笔资金...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一般有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企业员工不签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办理
      企业员工不签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办理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工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