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条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职能,认定结果不是用人单位随便认可或不认可的。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时效已过,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已生效,职工直接找单位落实工伤待遇。单位不为职工落实工伤待遇的,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时效没过,而且单位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则要等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结果出来,工伤认定书的效力确定后再找单位落实工伤待遇。
  
  我国法律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受了工伤以后会获得赔偿,只是需要进行认定。但即使认定为工伤,但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工伤认定单位又上诉了这也是可以的。因为法律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和工作。法律工作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工具来维护社会的工作。经工伤认定单位又上诉了以后单位胜诉的,就不能获得赔偿。
  
  
  
  


·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
      工伤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生活上行为上受到较大的创伤,无法行动自己照顾自己。这是劳动受害者就会根据相关条文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相关的工伤护理费用,那工伤护理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相关法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被依法监视居住可以工作吗
      监视居住可以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
      一、签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了么?若劳动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任何一项工程必须高度重视的,工程质量包含了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但是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对于从事工程的朋友来说,是很有必要了解的。任何一个工程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质量无小问题,但是工程质量的管理必须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按照工程质量内容逐一核对是否...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样本
       工作年限证明可能很少人会使用得到,但在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会因为工作和生活的问题需要使用到工作年限证明,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写过工作年限证明,不知道工作年限证明的范文规定那自然就容易不知从何下笔,那就无法办理证明。那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的样本材料是怎么样的呢? 工作年限证明 兹...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同。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则是,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工...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工作环境也趋于机器化,机器众多使劳动者工作期间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受伤。如果职工不幸受伤,需要花费很多钱进行各种医疗救助,那他的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偿支付吗?工伤赔偿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在这...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人社部1月24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