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遇见土地拆迁的问题,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拆迁的赔偿问题,享受赔偿的话必需有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根据我国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为您进行具体的解答如下: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为什么有的土地使用证上没有使用年限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形式的话,拆迁可以赔偿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可以享受到一定金额的拆迁补偿的。如果您遇到没有获得赔偿的情况,建议要冷静处理,可以先去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房照也就是房产证,是我们拥有自己房屋的一个重要凭证,同样土地使用证也是不可或缺的。买房子的人在房子交易前可以查看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购买到合适的房子才会住得放心,能避免纠纷。那么,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具体了解...


·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是什么?
      我们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家庭都肯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都知道房子肯定是我们自己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属于我们国家的。所以说对于房子下面的土地来说我们是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权利其实也是可以抵押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在实践中,人们通常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才是拥有了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后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下来?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


·不动产是经常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一个名词,包括对房屋,土地的占
      不动产是经常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一个名词,包括对房屋,土地的占有权等,都属于不动产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不动产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时常活跃在各类报道中。相关法律条目众多,而大众相关意识淡薄,是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接下来,就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不动产的交付方式的相关内容。我国...


·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
      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 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出现了一些自己问他的话一般都会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出去贷款,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贷多少时间?对于贷款中确定的期限一般是根据借贷人和债主中所签订的合约来规定的,而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有多久。 对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能贷款吗的问题,集...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房屋可以继承、首先,不...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


·2023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


·公路征收土地没用完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我们能够知道政府土地征收的前提下,就能够意识到,关于公路征收的土地到相关内容,那么公路征收土地没用完都有哪些相关规定?根据政府的规定能够知道,对于没有用完的,应该是不归个人,所有应该归国家所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读。征收后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其所有权不再是集体所有,而是国家所...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有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有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


·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最近几年,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速度很快,不少农村的土地都被国家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这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征地部门应该按照有关标准支付补偿款,不得侵害农民的利益。那么,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