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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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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好坏,对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有着重大的影响,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制定好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例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8、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施工配合比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混凝土搅拌机由专人负责操作,不能随意更换;计量设施要齐全,主要原材料要有过磅记录;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二、 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四、定期检查制度:
  
  (一)施工单位自检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00~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五、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管理者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对发现的不遵守该制度的施工人员要严惩,让其他人员引以为戒。施工人员液应该熟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条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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