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缴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认缴企业破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根据《司法解释(二)》: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是否可以优先得到受偿,答案是肯定的。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相关法律规定如下: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三、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有关系吗?
  首先要区分一下注册资本和公司财产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财产是包括注册资本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计的所有财产的总和。破产清算时,清算的是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因此,不管是注册资本为一元的公司、万元的公司、还是亿元的公司,最后清算的时候都是看其公司的所拥有财产和所负的债务,跟最初的注册资本无关,因为即使亿元注册资本的公司最后可能会连最初投入的注册资本也被败光,一元注册资本的公司也可能累计巨额财富(当然这在中国比较难,如果在中国,你说你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一元钱,绝大部分的人的第一反应是这肯定是一家皮包公司,从而借贷、开展经营业务都会比较困难)。因此,一元注册资本的公司跟其他公司在破产清算上没有区别。在公司的注销方面,一元注册资本的公司跟其他公司在注销手续上也没有区别。关于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责任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如果你拿一元钱注册了一个公司,只要你没做过违法的事情,不管最后这家公司最后负多少债,你的责任就是以这一元钱为限。但如果你是这家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3年内你跟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就可能无缘了,如果这一点你不在意,那就没什么事了。如果企业已经濒临破产了,可是认缴的数额跟实际缴纳的数额还有差别的话,那么负责企业破产的清算人员会要求股东必须缴纳剩余的部分,所以这就要求公司一开始在实缴跟认缴存在差额的时候,就要及时的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的,否则企业破产对缴纳资金数额不够的股东会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 (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 (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司破产提出重整要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企业经济效益差,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企业会委托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对于律师而言,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协助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与清算等。那么,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终止与清算 ? 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进行清算解散。基金终止须依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为基金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报证监会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清算时未履行合同的这种行为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可是作为利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己利益,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清算时未履行合同怎么处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请您往下阅读。 一、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


·公司散伙应该怎么样清算
      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1.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2.公司是否有债务,当公司财产少于债务时,退出人得承担相应份额,对已有的...


·破产清算需要多少钱?包括哪些费用
      破产清算需要多少钱?包括哪些费用 (一)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