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一般有工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试用期一般有工资吗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部劳动者,不论其是不是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其获得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利就应当得到保护。
  
  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1)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也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举例说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2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为800元。按照第一种情形,试用期的工资应当既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640元),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640元;按照第二种情形,试用期的工资既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八十(1600元),也不能底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0元),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600元。
  
  很显然,上述两种工资标准的差距是非常大的,但是按照或者一词表示选择的意思理解,两种做法似乎均是合法的。但是,这对劳动者显然是不利的,用人单位完全可能选择较低的标准作为试用期的工资,更何况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基本上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这似乎不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利的立法精神;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试用期的工资既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么本条中的或者一词就是表示前后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的意思,这岂不是犯了用词不当的错误。因此,试用期工资视情况而定。
  
  分析了上文之后,我们知道在试用期内主要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实际提供了劳动的,那么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支付相应的工资,另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是有要求的,要么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要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当然,此时也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
      关于加班费超过工资吗?加班费的标准是超过工资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


·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新员工在进入新公司工作之后,公司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后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但入职手续却仍未办理。那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已工作没入职,...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怎么申请?
      因为有工伤保险的存在,工人们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积极的维护自身权益。但由于各方利益无法达到平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工人不服工伤认定,这时就需要行政部门介入了。但普通劳动者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因此又产生了困难。那么下面我们就会给劳动者普及一下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申请的相关事项。 一、申...


·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的权利吗?此外,在法律上,哪些情形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
      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怎么办?对于未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有其解决方式,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对工伤进行鉴定是劳动者身体遭到损害时的正当措施,有助于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工伤鉴定结果并不总是符合我们对自己受损害程度的认知。那么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呢?现在就有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对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应在收到鉴定...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意味着和这个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这个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怎么办?这个时候原单位肯定是不会交了,但是可以去办理,然后自己去缴纳社保。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同时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1、不可以和两家公司签订两份一样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 一、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用补偿金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
      因为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因为疫情不发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单位支付工资,首先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家上班的证据,比如单位发的通知或者劳动者提交的工作内容等证明劳动者实际上班,单位如果没有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