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中的“口头”“书面”是合同存在的形式。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我们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那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现在,我们就这一问题带来相关问题的介绍。
  
  一、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定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已经存在的技术成果,不包括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如果当事人以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为标的,则应订立技术开发合同,而非技术转让合同。
  
  三、技术转让合同的完整性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四、技术转让合同的权属性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在形式上虽表现为以图纸、资料、磁盘、磁带为物质载体的技术文件或技术方案在当事人之间转移,但本质上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的权属在当事人之间转移。
  
  五、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定性
  
  由于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问题,所以除受《民法典》制约外,还要受《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制约。
  
  六、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定》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七、合法的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采用书面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
  
  通过上文可知,技术转让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又要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要求,可见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回到本文的开篇,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相信通过我们的分析,您已有了答案。若有其他疑问


·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
      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 一、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怎样的? 出版社合作的合同模板内容是包括合同的目的,还有就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要如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相关的权利,尤其是关于作者这个方面的话,按期缴纳相关的稿件是必须的,否则的话乙方是享有单方面的解除这样的一种...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 (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 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2、冒充他人签合同,如果情节...


·合同法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
      合同法规定没有写明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可以,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理选择...


·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是多少
      转让合同违约金规定上限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


·合同违约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是怎样的?(一)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签了空白合同不去上班可以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去上班,因为劳动关系不存在。没有影响。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之中必须要包含的内容包括薪资、工作的时间以及会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等,若是单位让职员签署空白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填写完空白处内容之后没有发给职员一份,此时该空白合同就不会产生司法效力。《中华人民共和...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等方式实施诈骗,这就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而且实施合同诈骗的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负责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人;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表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违约解除合同的认定
      合同解除的必要性:1、解除合同能够弥补实际履行制度中的不足2、能够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3、效率最大化是合同双方进入市场追求的目标之一,合同解除应当更好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合同解除的限制:1、违约方违约主观上并非恶意,“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获利”,违约方主观上不应有恶...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
      科室承包合同违约责任该怎么追究? 一、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


·无偿合同能随时撤销吗?
      无偿合同能随时撤销吗?是否能够无责撤销还要看该合同的具体内容。无偿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不是可以随意撤销或解除的合同,不是违约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