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要存档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要存档吗?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期限的文档,如果 档案里缺少劳动合同,有可能新单位不接受,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单位存档一份,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档案会转移到就业服务中心。
  一、劳动合同要存档吗?
  1、公司职工花名册记载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供平时工作中查阅,每年存入文书档案保存。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公司个一份,公司的一份保存在个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后随档案移交就业服务中心。可以将以前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放进档案里2.好处:2.1有的公司(特别是大部分外资企业或者是部分国内大企业),工龄不同,工资或者是年假等其他福利会有不同。通常是工龄越长,好处越多了,不只是事业单位哦。2.2自己带着搬家什么的容易搞丢,有单位帮你一起保管不易遗失。2.3.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变得太快,说不定到你退休时,工龄长是影响退休工资的一个因素也说不清楚,当然,一定是越长越好了。3.坏处:若你又要到新的单位工作,需要之前的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时,会不会不方便调出?这个要考虑。其实也不能说是坏处,只是要考虑到这一点。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档案里缺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新单位不接收,需要到原单位补办劳动合同,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要存档吗?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档案是为了记录个人身份以及其他信息,以备以后查阅,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按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虽然签订劳务合同时,法律规定至少要签两年,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或是工作个人违反一合同规定,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个试用期来检测是否适合此份工作。这个试用期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说试用期限,因此,您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很多工作者要十分重视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那日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


·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一、单位辞退员工解雇说明怎么写? 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先生/女士,因__________(事由), 违反了____________规定,根据__________的规定,对___...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
      建筑工地一人死亡监理如何处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体检吗?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伤医疗待遇并非可...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每个省市工伤赔偿标准都不一样的,那么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修建好的。对于工程的工程质量,不会是有一个人来进行负责的。不同类别的工程,需要由不同的人来承担,总体来说工程的质量是和非常多人息息相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是多少? 基本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有的时候会转让的,我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转让需要员工同意吗? 单位的所有人变换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并不需要员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