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而且离婚也自由,最近一堆时间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婚姻法,这其实也引起了一阵骚乱,很多人都在猜测最新婚姻法到低保护的是男人还是女人?还有关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现在我就带着您了解一下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什么保护?您一起来讨论下吧?
  
  中国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什么保护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婚姻编对女性的保护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同居期间双方出资。
  
  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出资。
  
  在婚后一人出资购买房产应该先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不然难以界定。如果公证了,那么离婚时房产按个人财产处理。
  
  4、婚后共同出资。
  
  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户主是谁,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5、按照相关规定,
  
  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1.犯重婚罪
  
  女性朋友如果说本身已经有了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然后又和自己丈夫以外的其他人领了结婚证的情况,那么就属于是重婚。在我国,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也不能获得财产分配,只能净身出户。
  
  2.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
  
  女性如果说是在自己的婚姻存续期间和其他的男人同居,那么这样的行为也将会影响到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很可能要净身出户。不过这个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就是有配偶,第二就是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第三就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若这三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那么就不能构成标准的同居行为。
  
  3.有家暴行为
  
  大部分的家暴都是男人对女人,但是实际上也有女人对男人家暴的情况。我国的规定的家暴,并不是只指身体上的家暴,还包括语言或者是精神上的家庭暴力。如果说夫妻双方有这类的情况需要进行严格的认定,确定女方有家暴行为,那么离婚将面临净身出户。
  
  4.在婚姻当中,如果说女性朋友存在上述的这三种行为,那么离婚的时候都无法得到财产,只能净身出户,同样这也适用于男性,如果男性有上述的这些行为,离婚的时候也没办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不易,您都应该要好好珍惜,不要轻易的离婚,更不要做对不起婚姻的事情,否则即使离婚也得不到好处。
  
  《民法典》对女性有什么保护?您了解了吗?其实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会受到《民法典》的保护,综上所述来看,《民法典》还是比较合理地,很好的保护了婚姻当中的无过错方,也很明确的表示对于婚后财产是两个人的共有财产,都享有分配权,对于婚姻当中的过错方严重者可净身出户!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儿童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当夫妻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多久才能生效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 2 天起算 15...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 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 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拐骗儿童罪侵...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受害人报案经查明确实构成犯罪就会网上追逃。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争夺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
      收养和抚养有什么区别一、收养和抚养的区别是什么?(1)收养是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而抚养则是一种事实行为,是依照法律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对被抚养人从物质上、经济上进行养...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
      老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理 一、国家法律对于体罚有哪些明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
      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上诉受理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