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关于起诉离婚条件和财产分配?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适用。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婚姻中出现破裂的话就完全可以协议离婚,财产可以各分一半,如果一方做错事,另一方就完全可以向法院上诉离婚,还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经济赔偿,因此,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就要看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法院会给出一个公平的裁决。
  
  
  


·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下来。针对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此时肯定只有一方能够获得抚养权,但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么现实中,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关系未...


·一、婚姻aa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姻aa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aa制离婚时财产分配不需要分配,若是aa制夫妻想要分割财,应当由双方协定解决,一般按照AA制的协商进行分隔。同一个东西两个人都出钱了,必须书面约定(因为是AA制书面约定下的特例),并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只会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此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但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毕竟多数家庭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就需要由一方实际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现实中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是离...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供您参考。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n...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


·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一、法律规定夫妻是互为监护人吗?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监护的问题。 2、如果配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为其监护人。如果离婚,当然不再是法定监护人。此时,由其他有权监护的人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刑拘后无罪释放有国家赔偿吗?
      刑拘后无罪释放有国家赔偿吗? 一、刑拘后无罪释放有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一、如果妻子死了财产如何分配? 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