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管理所收文
  
  3、管理所核准?
  
  4、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的,予以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 出租方房产权利证书或者能证明其产权或(房屋使用证明)的有效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提供下列有效产权证明一种即可:
  
  (1)房地产证(省市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证明房屋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注意证件的配套使用)
  
  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
  
  ② 建筑许可证、红线图
  
  ③ 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
  
  ④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
  
  ⑤ 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登记部门盖章)
  
  另: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三)《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四)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出租人
  
  ①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④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2)单位出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五) 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承租人
  
  ①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住宅出租屋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20至49周岁)的,需提供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机构查验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
  
  (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2)单位承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六) 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1)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2)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合作建房的批文;
  
  (3)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交国土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出租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5)抵押合同约定需要银行同意或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的,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
  
  (6)出租房屋产权属二人以上共同共有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7)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承租方为个人的(年满18—49周岁)的女性中国公民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验证的计生证明;
  
  (8)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护照、居留证等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当事人应先到公证或认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如果房屋产权证地址与房屋的现地址不吻合,出租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房屋地址证明。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和手续,综上可知,登记备案是租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对于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租赁合同,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也有所不同,具体事宜可以去当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企业厂房被强拆,如何确定起诉期限?
      企业厂房被强拆,如何确定起诉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厂房被强拆的,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最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一、在许昌买房子首付多少?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二、符合哪...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一、农村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权由谁享有? 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


·进行房产的转让,可以是因为买卖,也可能是因为赠与或继承,但不
      进行房产的转让,可以是因为买卖,也可能是因为赠与或继承,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转让房产的,此时当事人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都是要先进行公证的。而这个过程中也无可避免的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转让房产公证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您一起了解一下如果在发生了拥有者将自己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了,应该怎么解决的?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一、自受...


·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
      买房的付款方式分为了一次性付款与按揭贷款。而实践中,选择贷款买房的人是比较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或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话,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贷款买房离婚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


·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有,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农村房屋拆迁涉及到的部门负责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下面为了方便大家更清晰的了解农村房屋拆迁流程,各个部门所要负责的工作做个大致的梳理。 1、发布征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局 前期还有一个预公告,需要获得拆迁...


·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立遗嘱?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立遗嘱。公民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的是私有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其房产所有权是公有或他人的,如公租房,房子使用人不能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