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管理所收文
  
  3、管理所核准?
  
  4、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的,予以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 出租方房产权利证书或者能证明其产权或(房屋使用证明)的有效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提供下列有效产权证明一种即可:
  
  (1)房地产证(省市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证明房屋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注意证件的配套使用)
  
  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
  
  ② 建筑许可证、红线图
  
  ③ 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
  
  ④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
  
  ⑤ 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登记部门盖章)
  
  另: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三)《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四)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出租人
  
  ①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④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2)单位出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五) 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承租人
  
  ①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住宅出租屋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20至49周岁)的,需提供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机构查验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
  
  (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2)单位承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六) 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1)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2)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合作建房的批文;
  
  (3)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交国土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出租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5)抵押合同约定需要银行同意或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的,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
  
  (6)出租房屋产权属二人以上共同共有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7)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承租方为个人的(年满18—49周岁)的女性中国公民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验证的计生证明;
  
  (8)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护照、居留证等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当事人应先到公证或认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如果房屋产权证地址与房屋的现地址不吻合,出租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房屋地址证明。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和手续,综上可知,登记备案是租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对于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租赁合同,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也有所不同,具体事宜可以去当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房屋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的,而属于购房者私人所有的面积,就只能是其中的建筑面积。而现实中,很多人对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不是很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使用...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
      租房不是房主会有纠纷吗?可能存在纠纷和矛盾,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关于房产遗嘱继承费用是多少?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购房贷款违约金官司需要多久
       一、购房贷款违约金官司需要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
      在现代的离婚案件中,各个地区都不难发现因为离婚而发生经济财产纠纷的问题,婚姻法根据这一现象,为了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出台了相关规定,避免财产分割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产确认之诉的现状有哪些? 婚内房产确认之诉的现...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就希望双方及时履行合同,但是在实际中经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纠纷,如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等,那么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1...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一、开房五次以上判定重婚罪吗? 开房五次以上也不会判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城镇居民退休后户籍迁回农村定居,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的,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
      1. 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9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2. 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现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大都通过中介的方式进行交易,中介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每个中介公司的服务收取标准不一样,但是给中介费的时候时间应该差不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