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跟腱断裂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跟腱断裂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 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无论您是跟腱断裂了还是身上其他哪个部位骨折了,误工费不可能是会根据当事人受伤的部位不同就有着相应的赔偿等级的。作为跟腱断裂的当事人,自己需要向具有索赔业务的人提交跟腱断裂需要治疗的时间和自己平时正常的工资收入,两者相乘就是应该赔偿的标准。跟腱断裂误工费赔偿标准还是取决于您治疗的时间和平时的收入。
  
  
  
  


·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严把工程质量关可以说是
      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严把工程质量关可以说是一句再熟悉不过的口号,从这句口号我们也可以看出,对于一项工程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这个工程的质量。一个高质量的工程,是造福千秋万代的。那么,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严把工程质量关要求我...


·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有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但是自己经过治疗之后,而没有说及时的申请进行认定,导致错过了认定时间,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因为原则上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就不会受理申请了。那到底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多久 用人...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的重视,因为这个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样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其实在本质上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样的,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导致建筑物损坏的工程,所以,许多建设工程的公司选择给自己的建设工程质量上保险,这样就可以得到因工程质量而损坏的建筑的赔偿,但是,许多人不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相关内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对行...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内容的全文有哪些?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


·解聘合同补偿金标准
      解聘合同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聘的员工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解聘行为存在不合法,那么解聘合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聘合同补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要哪些资料?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要哪些资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4、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二、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点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点 一、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现实中,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现象突出,最为明显的是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的设置,是为了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很容易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打临时工随时可以辞职吗?临时工,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辞职时间规定,但作为一个社会人若是要离职除因特殊情况例,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不可预知的情况,也是要提前向用人单位打一个招呼的,以便用人单提前安排接替的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关...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施工可以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的质量管理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对工程的施工和后续的使用都是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所以对于工程的质量管控必须要严格,要让工程质量做到最好,那对于我们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