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追讨债务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在涉及到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多半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债务官司。虽说这是解决纠纷比较有效的方法,但具体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此时应该注意什么呢?的我们在此为您支招。
  
  一、依法成立的债权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二、谨记讨债诉讼时效
  
  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怎么算
  
  有约定还款日的,以还款日的次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没有约定还款日的,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PS:债务纠纷中的20年保护期:债权人没有约定还款日的,债权人超过20年未主张债权,该债权便消灭。
  
  四、讨债要准备哪些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五、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六、借钱利息要合理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一定不能有违法的行为,此时向法院起诉的可以说是比较好,同时也是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追讨债务打官司的时候,需要债权人注意一些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总结了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一、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情侣之间如何区分借款、赠与、共同支出?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情...


·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情...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现在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久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流水记录只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时候才能有,所以流水记录并不是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根据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债权人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贷款...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主体包括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主体包括什么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欠钱不还跑了在国外的怎么办
      首先要看国内是否能立案,然后看金额和影响是否够大,然后由国内相关机构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另外,还要看是否该人逃到的国家是属于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如果不是则不在相应的管理范围内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


·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在运作因内部原因向金融机构代理人借款时,公司债务人对债款人有连带责任,即债务没有全部还清,则一人债务人是否已经偿还自己义务都还有偿还义务。那么,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给您带来以下资料,让您认识。 成立要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