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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深夜被抢劫,为啥嫌犯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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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晚,家住四川遂宁市经开区的王女士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她,在路旁的一个凉亭里面边玩着手机边等待丈夫下夜班一起回家。可是她却没想到,在背后一个男子正在慢慢向她靠近,准备对她实施抢劫。男子告诉王女士,自己只是想要王女士身上的钱。王女士也很配合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请求这名男子不要伤害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王女士把自己已经怀孕的信息告诉男子后,男子的态度立刻缓和了下来。就这样在聊了几分钟后,这名男子最终主动放弃了抢劫的企图,随后便骑摩托车离开了。此时,王女士的丈夫也匆匆赶来,在确认王女士没有受伤害后,两人选择报了警。后李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却决定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警方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在《刑法》中规定有数种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中一种便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预备犯罪时,出于自愿性地放弃后面的继续犯罪行为,这就是一种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人越过了预备阶段,已经开始着手犯罪时,在犯罪危害结果未出现时,出于自愿性地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也是一种犯罪中止。同时《刑法》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处理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刑事处罚;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刑事处罚。《刑法》为何会做出如此规定?其实人都是具有向善的本心的,犯罪中止的规定就是为了劝诫那些一时误入歧途的人可以回归正道,然后也能为自己迷途知返的行为最终免受或减轻刑事处罚。自此我们便不难理解警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因为李某在抢劫罪既遂前,并未抢走王女士的钱财也未对王女士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刑事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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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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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受贿罪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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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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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限制条件是什么,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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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传唤规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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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可以取保吗?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特殊的规定,与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并未成熟,所以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处罚。在我国,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犯罪可以取保吗?下面我们和您来了解一下。 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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