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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深夜被抢劫,为啥嫌犯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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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晚,家住四川遂宁市经开区的王女士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她,在路旁的一个凉亭里面边玩着手机边等待丈夫下夜班一起回家。可是她却没想到,在背后一个男子正在慢慢向她靠近,准备对她实施抢劫。男子告诉王女士,自己只是想要王女士身上的钱。王女士也很配合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请求这名男子不要伤害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王女士把自己已经怀孕的信息告诉男子后,男子的态度立刻缓和了下来。就这样在聊了几分钟后,这名男子最终主动放弃了抢劫的企图,随后便骑摩托车离开了。此时,王女士的丈夫也匆匆赶来,在确认王女士没有受伤害后,两人选择报了警。后李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却决定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警方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在《刑法》中规定有数种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中一种便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预备犯罪时,出于自愿性地放弃后面的继续犯罪行为,这就是一种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人越过了预备阶段,已经开始着手犯罪时,在犯罪危害结果未出现时,出于自愿性地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也是一种犯罪中止。同时《刑法》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处理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刑事处罚;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刑事处罚。《刑法》为何会做出如此规定?其实人都是具有向善的本心的,犯罪中止的规定就是为了劝诫那些一时误入歧途的人可以回归正道,然后也能为自己迷途知返的行为最终免受或减轻刑事处罚。自此我们便不难理解警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因为李某在抢劫罪既遂前,并未抢走王女士的钱财也未对王女士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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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中的缓刑到底要不要坐牢
      判刑中的缓刑到底要不要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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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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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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