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疑惑。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简称违法诊疗行为,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首要要件。这是侵权责任违法行为要件在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具体表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由以下两个要素构成。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四个要素,一是医疗机构,主要解决责任人的资格问题;二是医务人员,主要解决行为人的资格问题;三是诊疗活动,主要解决的是医疗损害责任发生的环境;四是诊疗行为,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要件。
  
  (二)诊疗行为的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违法诊疗行为是医疗损害行为的主要行为方式。医务人员违反不可侵义务而侵害患者的人格权、身份权、所有权等权利,是作为的侵权行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亦可构成医疗损害侵权的行为方式。确定不作为违法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不是一般的道德义务,而是法律所要求的具体义务。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和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医疗损害责任的不作为行为,主要是应当救治而未予救治、应告知而未告知、应保密而未保密等。例如《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的告知义务、第56条规定的紧急救治义务,其作为义务的来源是法律规定。
  
  二、患者受到损害
  
  (一)患者受到损害的一般界定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中的患者受到损害要件,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事实和财产损害事实以及精神损害事实。有的学者认为这个损害事实还包括患者近亲属的财产的损害,这种情况只有在受害患者死亡的情形下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的患者受到损害要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致使患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受到侵害,造成患者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二)患者受到损害的要素
  
  医疗损害责任的患者受到损害的要件是由权利被侵害和利益受损失这两个要素构成的。患者的权利侵害和利益损失结合在一起,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要件。这一客观要件的存在,是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关系赖以产生的根据。医疗损害责任只有在违法诊疗行为侵害了权利并且造成相应利益损害的条件下才能发生,如果仅有违法诊疗行为而无权利侵害和利益损失的损害事实,不发生医疗损害责任。
  
  (三)患者受损害的类型
  
  患者受损害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患者的人身损害事实,二是患者的精神损害事实,三是患者的财产损害事实。
  
  三、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概念和意义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要件,指的是违法诊疗行为作为原因,患者所受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构成医疗损害责任,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现代侵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它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唯有此,行为人才对损害结果负责。在医疗损害责任中,违法诊疗行为与患者所受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只在有因果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才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诊疗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共同原因中原因力对医疗损害责任的作用
  
  在医疗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构成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多种原因对于患者损害的发生为共同原因。共同原因中的各个原因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发挥不同作用,因而应当适用原因力规则。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
  
  (一)医疗过错的概念和类型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医疗过错要件。这是法律对医疗机构实施违法诊疗行为主观心态的谴责,正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医疗过错,法律才对医疗机构科以侵权责任,以示谴责。如果在诊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医疗机构就不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在诉讼中,医疗过错如何证明,以及何方承担举证责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分歧意见较大,应当进行深入研究。
  
  (二)医疗机构的过错和医务人员的过错
  
  将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解释为医务人员的过错,医疗机构无须具备过错要件,显然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要求。将医务人员的过错直接解释为医疗机构的过错,也并不适当。我认为,在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均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为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一般表现为对医务人员的选任、管理、监督的不周,当然也有故意,如医院鼓励或者放任医生进行过度医疗和过度检查。医务人员的过错,既表现为过失,也可能表现为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着重于认定医务人员的过错,医务人员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医疗机构即具有选任、管理、监督的过失,如果主张医疗机构有其他过错的,应当予以证明。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使患者受到损害,而违法诊疗行为又与患者损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过错。这几点就是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内容。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一般来说,医疗损害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来承担的,因为这是他们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的患者身体受损。不过在具体的归责中,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归责原则。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免责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复审?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士操手,但事故的状况有时会比较严重而且很可能涉及院方以及病者方,情况比较复杂。而当你对医疗事故的初次鉴定存疑时,是可以申请对其复审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条例》对医疗事故复审有以下规定:一、不服初次医...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如何?
      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新生儿医院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改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


·一般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一般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一、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吗 没有执业许可证,但有医师证属于非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
      什么样的医疗损害责任属于刑事责任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属于刑事责任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一、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


·医疗事故中医生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的发生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操守规则,从而给患者造成了损害,进而构成了医疗事故。此时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责任为,作为有过错的医护人员也是要担责的。那么医疗事故中医生承担什么责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医疗事故中医生承担什么...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