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成的判决表示不满,认为其有错误之处,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申诉。那么民事申诉状提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提出申诉状有什么作用?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字来做个简单掌握。
  
  一、提交民事申诉状需要哪些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当事人向有关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其作用在是什么?
  
  1、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申诉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其请求正确合理,事实与理由属实充分,使人民法院作出新的裁判,能够有效地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原则,允许申诉人提出申诉请求,有利于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的态度,坚持正确,修正错误,从而有效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
  
  3、申诉人提出申诉,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法院通过申诉人提出的申诉请求,对其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审查,以保证审判质量,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三、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有哪些不同之处?
  
  1、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
  
  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2、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
  
  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6个月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3、提交法院不同
  
  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其实,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不清等因素,难免会出现误判的情况。这时,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提出申诉。一般情况下民事申诉状提交由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来完成。这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简单来说就是要能证明原判决是错误的。申诉权是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权利,需要给与重视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


·出车祸误工费有年龄限制吗?
      出车祸误工费有年龄限制吗?对年龄是没有限制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
      车辆中的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现在生活中,每家都有自己的车辆,我们在买车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建议我们买机动车损失险。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机动车车损险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指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承保的机动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致的毁损、灭失予以赔偿的保险。车损是好事,但是您都...


·一、交通事故旧三轮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旧三轮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车辆的损失就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按照实际受到的损失来进行支付;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
      房子已交过土地使用金土地转让还需要交吗?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罚多少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罚多少?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如何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五十万元左右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


·一、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吗?
      一、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吗? 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发卡单位没有赔偿的义务,交通事故可以用交强险和商业险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该怎样处罚
      醉酒骑摩托车没有驾驶证的驾驶人,醉酒驾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无证驾驶处罚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十五天以下、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无证驾驶摩托车会被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十五天以下并处罚款200元以上200...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超载情况突出。校车超载会带来事故隐患,直接威胁到儿童的人身健康。那么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