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需要的合理生活、学习费用,或者刚成年子女必需的学费、医疗费用等,有衣服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合法或者存在与否。请问你们之间有没有关于抚养费的协议?书面的协议,或者有人证明的口头协议,如果有,按照协议起诉对方。抚养费的支付是国家的有关部门对于问题的具体的解决,可是在实际的运用中有的人对于孩子的成长问题并不关心,所以对于具体的 问题来说肯定会有着相关的规定,这样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就不会出现有关的问题,从而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夫妻双方必须协商的一个问题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夫妻双方必须协商的一个问题,在离婚之前的协议必须要明确的一些问题,那么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对于子女抚养必须确定相关子女的生活费以及探视权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吗?
      随着社会制度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民主和自由度,由于历史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因素,给人民造成了损失的,国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赔偿,那么,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吗,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金钱赔偿。 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


·未婚先孕男的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结婚,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就属于正常合法夫妻。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会发生未婚先孕的情况。未婚先孕的孩子,法律在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是和婚生子女一样的。那么未婚先孕男的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呢?一、未婚先孕男的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有可能是全给了,有可能是给一半,这个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没有,那就是需要承担一半。这是合法的,也是作为父...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如果个人的身体或财产受到了侵犯,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伤害进行赔偿。从对个人伤害的对象来区分,可以将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虽然它们两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对个人损害的赔偿,但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之间是有着重要的区别的,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说明。 ...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离婚前妻是不能分割前夫的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婚后个人财产的范围...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离婚,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是由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之一。现实中,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那究竟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在现代社会当中越来越多的人没有结婚,也不选择生孩子,但是在一些原因之下,他们是非常希望成为父母的,可能是因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原因,没有办法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等到年纪大了的时候,知道了孩子的重要性,也想成为人的父母。如此收养一个孩子便是一个可取的选择。可是如果一个人在没有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