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立功的量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立功的量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案件中立功表现有哪些?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立功表现,有一般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一般立功主要包括下列行为: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相对于一般立功表现而言,主要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如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或者因提供了犯罪的重要线索,使一个重大犯罪案件得以侦破。对于多次立功的,也应认为是重大立功表现。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所谓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这种提供必须是自己知道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是编造的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侦破了案件。对于立功量刑,国家的有关规定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对于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保障,因此对于法律手段的运用,自己应该积极的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如果自己对于问题的解决存有疑问,最好的方式就是积极的践行。
  
  
  


·要打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
      要打到什么程度算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刑事案件上诉换押由谁接收?
      刑事案件上诉换押由谁接收?对于当事人需要上诉的,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押证》,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对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由移送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送达看守所。...


·可以主张强奸罪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主张强奸罪精神损害赔偿吗一、可以主张强奸罪精神损害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侵犯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司法实践中,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例越来越多,而在处理信用卡诈骗罪的诉讼活动中,对犯罪的数额进行认定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


·刑法236条的内容是什么?
      经法律判定为犯罪的,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刑。就目前而言,我国女性依旧处于弱势地位,女性的自我保护能力普遍低于男性。针对此,法律法规上也对女性有许多保护条例,以此来减轻女性容易遭受到的伤害。毕竟,在法律约束条件下,犯罪的人数会相对减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刑法236条的内容以及...


·什么是缓刑,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有条件的暂时不被羁押在监狱。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是缓刑呢?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法官才会判缓刑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


·减刑可以减几次?减刑流程下来要多久?
      一、减刑可以减几次? 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但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对于已经判刑送入监狱的,应当认真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认真认罪悔过,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争取减刑机会。 对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 1、如果确有悔改表现...


·暴动越狱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此时需要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积极的改造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这样才能早日出狱,重归社会。但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居然想要通过一些手段越狱,甚至不惜采用暴力行为来让自己逃狱。而这样的行为,其实在我国会被认定为暴动越狱罪。对于暴动越狱罪量...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由于社会需要发展,那么久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犯罪行为人抓住时机,利用企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之时,欺骗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个人也是非法集资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的量性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个...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一、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判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