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共同债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民法典处理。
  
  我国的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离婚时,不仅要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分配,也要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理,其中也可包括了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中的一方造成的,而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方面,那么另一方则无需共同承担债务。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


·二手房屋买卖流程
      二手房屋买卖流程 1、签三方协议; 2、签按揭意向书; 3、交齐所有按揭资料; 4、退件,补充资料; 5、出同贷; 6、完税、递件、过户; 7、交楼; 8、出房产证(可以从网上查到进程); 9、归档; 10、入押; 11、房管局出房产证 其他权利证(可以从网...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遗嘱处理,首先要认定其房屋的产权,具体程序如下:(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3、要求公证的协...


·买房子如何办理贷款
      买房子如何办理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


·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买预售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房价也越来越贵,现在买房还有限购政策,所以好多人把目光放在司法拍卖的房子上,那么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由于多数情况下司法拍卖房...


·房产遗嘱的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房产遗嘱的怎么写法律才有效?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只能视为部分无效,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份额,才可以依据遗嘱执行,而不能适用于整个房产。4、...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二手房买方一直不过户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买房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在千挑万选之后,装修房子就变得非常重要了。这个时候,选择什么样的装修公司,房屋装修合同订立的原则,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将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房屋装修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同主体要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


·我国规定公民买房子要社保吗?
      我国规定公民买房子要社保吗? 如果是本地户籍,凭本地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就可以购房, 如果是异地户籍,想在本地购房,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本地纳税或是社保一年以上证明,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才可可以在本地购房 地户口买房 1、 购房者的身份证或者户口...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
      房屋作为我们的生活场所,我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了。而随着自身的工作学习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地点也发生着变化。那我们在出售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什么呢,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就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第1步: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