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进行房屋转租的,实际分为了合法转租与非法转租,非法转租肯定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在实际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那么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承租人在转租房屋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2、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行为既以原出租行为为基础,故而受其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
  二、房屋转租需注意什么
  在租住转租的房屋时应当注意:1、查看对方是否有转租的权力,需要查看的东西有:房主身份证、房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看原合同内容需要注意查看:合同期限、合同禁止事项、约定经营范围续租条件。3、需要你特别注意的是,原合同价钱可能比较低,对方吃差价,还要了你的转让费,对此要有心理准备,此时最好跟对方说明,原来他租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只认现在的价钱,这样可以让他拿合同原件给你看,要不然得不偿失,对方要造个假的合同更不利于保护您的利益。4、另外,最有可能欺骗次承租人的地方就是合同期限以及承租人是否有转租的权力。要慎防承租人合同要到期了,又不能转租,骗你一把跑路的情形发生。我国虽然允许进行房屋转租,但此时承租人需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房屋的转租,不然的话自己就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而在房屋转租的时候,又需要注意哪些呢?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要是你对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还不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盐城律师。
  
  
  


·怎么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现实中,公民若想要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的话,则需要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对房屋进行处分。不过您知道应该怎么才能取得所有权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网友咨询律师: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佣金协议3万,支付了两万定金给卖家。但是现在当事人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关于买房问题
      关于买房问题,我们都知道,如果说有社保和公积金的话买房要方便很多,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可能就需要其他手续来辅助办理买房手续了,关于没有社保怎么买房的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外省人在长沙没有社保怎么买房子外省人在长沙没有社保的,不能按通常手续买房的。根据长沙市购房政策的规定,...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现房一般是指那种已经修建好,并且也实际取得了销售资格的商品房,相比于期房,一般现房的价格都是要高一些的,但对于购房者而言此时也可以避免出现商品房烂尾或者开发商卷钱跑路的情况出现。而现售商品房也有一定的条件,那么现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房屋被查封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溢价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卖方多次承诺能够尽快解决查封事宜,并在买方尚未支付约定首付款的情况下就交付房屋钥匙、让买方装修房屋来表示自己的真诚。卖方应对损失的扩大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交易惯例,买卖双方在办理网签后,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因涉案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网签,买方对于合同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应有...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


·诉前财产保全唯一住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唯一住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
      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计算是怎样的夫妻离婚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 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的计算公式。离婚时,如果夫妻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由于提前还贷,剩余年限的利息不必支付,因此,剩余年限的利息不能计算在房屋原值中...


·借名买房的常见风险
      借名买房,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合同关系。司法实践中,由于规避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特定购房优惠、隐藏真实财产、减免税收、获取贷款或基于身份关系(如夫妻或父母子女)等原因,借名买房合同纠纷较为普遍。在主体适格、意思表...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进行房屋的继承,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不是占有了房屋就完了,若日后想要对该房屋作出处分的话,则还需要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那么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秀详细解答。 (一)遗产公证 遗产公证需父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