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唯一抚养人如何收监
  
  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
  
  2、决定机关(人民法院)改为暂予监外执行,送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但根据2015年两院两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儿童唯一监护人不属于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因此,这种做法涉嫌违法操作。
  
  3、部分省市由政府发文,对被收监罪犯子女的安置做出专门规定。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7年5月颁布《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罪犯年幼子女作为“困境儿童”之一加以专门安置。但类似规定的有效执行还要考虑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程度,实践中仍有诸多困难。孩子唯一监护人犯罪怎么办?最后提醒一句,如果提问者是儿童唯一监护人的话,还是希望您遵纪守法,孩子不是您逃避处罚的保护伞,为了孩子未来的成长,请给他(她)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响孩子产生违法行为的原因很多,个人、家庭、同伴、学校、社区等等,其中基于家庭的干预模式是最重要的。如果父母扮演不好角色,子女违法犯罪的几率就会大大上升。
  
  二、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不受拘役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上分析,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在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会将其作为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之一,全面综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考虑。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以上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又称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民事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民事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国在对犯罪分子的判决时,为了照顾唯一抚养人的身份。我国的法院对相关的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由相关的民政部门对其照顾。保护这类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合法权益,对这类抚养人根据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相应的判决,维护我国的法律公平。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什么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什么 一、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什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现实中,若是家电质量不过关发生意外事件的话,那么此时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严重的。而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国也专门规定了家电三包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特殊情况是可以的,主要包括女方出轨以及男方有正当的理由的,一般是在孕期以及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6个月以内是不可以提出的,接下来就给您讲解有关孕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律法规。这个怀孕在法律上的理解应该是夫妻双方发生关系而产生的怀孕的,如果是女方和他...


·将拆迁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怎么办?
      一对夫妻如果生活不下去了那么最终的结局就是走向离婚,但是离婚时都会将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无论是存款还是房产甚至是拆迁所得都是要算在内的,但要是遇到其中一方将拆迁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怎么办呢?我们这就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将拆迁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公证费用计算标准: 证...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


·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
      在诉讼离婚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被告不出庭的情况,而此时法官往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最终都是会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但也有可能出现原告不到庭的情况,那一般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到庭会怎么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


·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制度,在二胎政策未出台之前,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就属于超生;现在二胎政策出台之后,生育三个以上的就属于超生,需要依法缴纳超生的社会抚养费。虽然大体方向如此规定,但相关规定中是划分了不同的情况的,那么,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详情参考...


·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婚姻法37条当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负担,抚养费用的时间的长短和费用的具体金额的话,由双方协议,如果说协商不成的话,再由法院来进行判断,当然了,抚养费用的话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由一方所有,而另一方除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以外,还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父母对孩子有定期探望,短期内共同生活的权利,具体探望时间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那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 ...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
      同居关系是一种两性关系,因同居形成的婚姻就是事实婚姻,那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呢?婚姻关系破裂的结果是离婚,同居关系破裂的结果是解除同居关系,那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