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伤亡是否支付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以及实际减少收入的情况,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如果交通事故没伤人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不仅会给劳动者的工作方面带来影响,也会对劳动者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那么误工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劳动者的损失。
  
  
  
  


·一、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规定是什么?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形成劳动关系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我国劳动保...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


·多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会涉及到很多内容,就包括哪些人可以提出认定申请,此时规定的认定时间是多久,而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有需要准备怎样的材料。每个地方对认定结果的作出都是有一定影响的,那究竟其中多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是对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基层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 《劳...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


·一、我国工伤伤残7级能赔偿多少钱?
      一、我国工伤伤残7级能赔偿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当出现工伤了,那么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一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只有在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里面进行工伤的鉴定,在鉴定之后便可以按照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等材料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工伤保险了,下面给您说一说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