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4.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与案件的相关事件证明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等资料有关。除此之外,强制执行还需要准备法院的相关通行证明等。在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由于事件的特殊性,执行人员还必须遵守严格的流程和相关程序。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确立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之后2012年修订《民事诉讼法》对这一制度并未修改,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


·醉驾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醉驾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身体条件不允许的那么是满足醉驾能申请监外执行,比如说出现生病的状况,因为当时也只能让醉驾的当事人间在医院把先伤情治疗好了,如果医疗期终结正好被判处拘役的刑期也结束了,那就按照到期释放处理,否则在医疗终结期满了以后还得继续返回监狱执行剩余的刑期。 根据法...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一、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予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费用承担方是谁?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执行费的征收原则是:在一定数额下按件征收...


·通过法院执行遗嘱需要怎样办理
      通过法院执行遗嘱需要怎样办理 1).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 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我们会在正文中详细的展开说明。二、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哪些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办案机关由谁侦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办案机关由谁侦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侦查时应该全面、客观,对证据进行收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一、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节,消失之后是可以进行收监处理的,需要解除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 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