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围墙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围墙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的壮大,承包工程变得越来越多,而围墙工程承包很容易引起争分,无论是哪一方多会感觉到很麻烦。所以为了避免围墙工程承包的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合同时候一定要谨慎,弄清楚条款。关于围墙工程承包合同,围墙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日期、工资的计算及结算、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的补偿。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工业园六安新天地金属制品公司新建场地
  
  二、工程承包范围:
  
  
  南面和西面以及北面段围墙施工,包括混凝土垫层,砖砌墙基、墙身、墙顶、粉刷等事项,尺寸详见图纸。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小型工具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和脚手架、脚手板由乙方提供乙方使用并由乙方保管,如丢失或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验收标准及结算方式: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及相关标准
  
  2、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围墙中心线米数)计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向甲方报结算书,由甲方审核后按实结算,人工费单价为 元/m(含浇筑自拌混凝土垫层;材料场内运输;砌围墙墙基、墙身、墙垛、墙顶;侧面及顶面粉刷等一切包干费用,不另计取其它费用),乙方不得有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3、合同中未标出的工程细目,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完成该项未标出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结算和支付。
  
  五、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为 天。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500元/天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以此类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剩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为壹年。
  
  六、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地清,施工中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按浪费材料量及材料价格的3倍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善后事宜,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甲方发出的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因乙方行为使得无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务或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名誉、工期等受损,乙方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甲方发出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本合同自动失效。
  
  八、其它:
  
  1、工程结算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
  
  法规。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签订的合同越来越多,合同的种类也是越来越多,就像是围墙工程承包合同,划分的很细致。每一种合同的类型所要注意的事项有相同的,有不同的,在拟定合同前,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弄清签订的合同的类型,并且注意重要的事项,注意它独有的事项。一份恰当的合同是合作的良好的开端,订立合同千万不可以马马虎虎。
  
  
  


·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到人身伤害时,应该尽快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这直接关系到是否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认定申请后,会在60天内完成,并出具工伤认定书。有时候,职工可能对工伤认定书的内容存有异议,那么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
      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现在许多的房屋建筑工程都有着售后维修跟进的服务,每一个峻工环节都有相应的负责人。所以对于维修的验收也会存在一定的标准。对于房屋维修也会有详细的记录。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介绍下房屋维修工程验收单有哪些注意事项?在我国房屋维修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借助各种专...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很多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很多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哪些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呢?如果要约定违约金,那么在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金?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如果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给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规的劳动关系都是通过书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约定的,不过关于这一点,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劳动关系并没有比较很好的贯彻劳动合同法,不得不说这也是我国有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大。可能有些劳动者也知道,如果一个月之内不签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所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个月不...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 提出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工程抵押房跟个人签的合同有效吗 将房屋抵押给个人,签订抵押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的,并且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抵押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工伤事故中工伤残疾赔偿金谁来赔
      工伤残疾赔偿金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公司没有给职工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自己赔付工伤残疾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