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能够得到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时,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就能够解决,劳动合同不续约的话,赔偿是否能够得到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如果单位不续签,那么理应应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看下文。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够知道,如果作为读者来讲,就能够了解国家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我们更多的应该要意识到国家法律的相关办法以及内容,同时也要提醒读者,存在劳动合同相关违约的情况就应该要强大起来。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货运合同实践中,一般在货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就会涉及到解除合同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出现特殊情况的时候,货运合同怎样解除呢?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旦货运合同解除,就会涉及到承运人的赔偿问题,那应该怎么确定承运人赔偿范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


·合同到期还需办离职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时间是有限的,当合同期满自然会出现续签与不续签这两种情况。如果情况是后者即不续签,合同到期还需办离职吗?我们今天就带您了解一下这个方面的知识。 一、手续分类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 2.一种...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合同...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
      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倒签”,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即签订日期造假,签订日期并非签合同当...


·入职第一天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入职第一天试用期要签合同吗?在试用期内可以签劳动合同的,但试用期内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


·锑矿购销合同范本
      锑矿购销合同范本 锑矿石是大自然形成的珍贵的材料,不同的地质条件形成的锑矿石各有差异。锑矿石用途广泛,所以开发价值高。今天我们为您列举了一份锑矿石购销合同范本,从中就可以知道锑矿购销合同范本内容应该包括哪些。 锑矿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有哪些 1、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的产生多是由于合同的签订,为了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民法典就双务合同关系规定了在一些情形下是可以是使用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具体来说,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双务合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合同诈骗管辖如何确定法院
      合同诈骗管辖如何确定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